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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撞損寶馬遭索賠237萬 被告對責任劃分存異議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8日 15: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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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馬車被撞索賠237萬元 九江史上最高額車損索賠案開審

  事故雙方同意法院調解建議

  2011年3月,一輛車牌號為浙CD3667的重型倉柵式貨車在杭瑞高速公路與一輛車牌號為蘇ETB666天價寶馬車發生相撞,造成3人不同程度受傷、兩車同時受損的交通事故。此案涉及3名被害人和一輛天價寶馬轎車,3名受害人以及寶馬車主向肇事車司機以及所承保的保險公司索賠近250萬元。這起(江西)九江地區有史以來數額最高的交通肇事索賠案,16日在湖口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重型貨車撞損寶馬遭天價索賠

  2011年3月24日早晨6時許,在杭瑞高速386km+262m路段,一輛浙江盛宇集團有限公司車牌號為浙CD3667的重型倉柵式貨車與一輛車牌號為蘇ETB666停在路邊等待檢修的寶馬牌小轎車發生相撞,直接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寶馬轎車司機以及兩名乘車人張公煥、葉挺不同程度受傷的交通事故。

  江西省交通警察總隊直屬二支隊第五大隊作出的事故認定:浙CD3667的重型倉柵式貨車的司機何楷過度疲勞仍駕駛機動車,是導致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蘇ETB666寶馬轎車司機胡世垣駕駛機動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發生故障後,未按規定設置警告標誌,是導致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

  索賠車損誤工費等237.4671萬元

  法庭上,作為原告張公煥、葉挺、胡世垣以及蘇ETB666寶馬轎車車主張公金的代理人,徐友祥律師提出被告對寶馬轎車的賠償價格為156萬元;被告對張公煥的各項賠償總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費、營養費、鑒定費、傷殘賠償金等)為33.6794萬元;被告對葉挺的各項賠償總額為44.8041萬元;被告對胡世垣的各項賠償總額為2.9842萬元;合計總額為237.4671萬元。

  經調查,浙CD3667的重型倉柵式貨車于2010年5月16日向中國太平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蒼南支公司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蘇ETB666寶馬轎車于2011年1月25日在中國太平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吳江支公司投保了“車上人員責任險”。

  被告人的辯護人,江西際民律師事務所的向前律師認為,根據重型倉柵式貨車上的GPS顯示,在事故發生的50分鐘之前,司機曾在鄱陽湖服務區休息2個小時,不存在疲勞駕駛;對於交管部門對此次事故的責任劃分存在異議;對於3名被害人的賠償數額,也是要價過高。

  原告被告同意法院調解建議

  法院當庭沒有作出宣判,但審判長提出調解的建議,得到了原、被告雙方的同意。

  庭審結束後,作為此案的審判人員之一的湖口縣人民法院民事庭審判員秦傳勇稱,寶馬轎車是報廢還是修復,價值多少?因爭議較大,這需要相關權威部門作出評估後,才能得出最終的結論。秦傳勇同時表示,對於被害人的各項賠償,法院將在一個月內,爭取雙方協商解決。(江南都市報 文/記者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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