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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婚女工遭辭退 公司被判賠償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7日 04: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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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王維維)入職時自稱未婚,轉正後卻很快懷孕,“隱婚”白領張女士被供職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與其解除合同,且拒絕支付解除勞動合同後的工資補償。昨天上午,朝陽法院作出判決,判令公司繼續履行與張女士的勞務合同,並支付其工資損失21000余元。

  2010年7月5日,張女士入職銘萬智達公司,擔任商務拓展專員,聘用期3年,其中試用期3個月。據悉,張女士此過程中並未透露已婚事實。同年11月19日,張女士稱自己已經懷孕,並有流産徵兆,向公司請假2周,同時還提交了醫院的診斷證明書。

  銘萬智達認為,張女士故意隱瞞個人資料,違反《勞動合同》、《員工手冊》相關規定。同年12月,該公司向張女士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以其入職時提交的學歷、學位證書與事實不符為由,與其解除了勞動合同。

  法院經審理認為,張女士的婚姻狀況並不影響她從事商務拓展崗位,也不會對其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造成影響。

  另外,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對應聘者的婚姻狀況並無特殊要求。因此,張女士隱瞞真實婚姻狀況的行為並不構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用人單位以張女士隱瞞已婚事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缺乏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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