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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深夜入室盜竊被抓現行 為求脫身持斧頭施暴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5日 08: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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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日,(江蘇)阜寧法院審結了一起由盜竊轉化為搶劫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王某在實施盜竊作案過程中因被發現而當場實施暴力,致使受害人3處受傷,該院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4年。

  2011年12月23日晚上,被告人王某(17歲)因無錢上網,即想到離其家不遠的一個廢品收購站內偷些東西去賣,在翻越該收購站的簡易圍墻後,王某在用於值班的一個簡易工棚的門前撿起一把舊斧頭攜在手中,然後進入門半開著的房間,在桌上盜得一隻價值人民幣105元的舊手機後,王某又翻床上的衣服口袋,從而驚醒了正在熟睡的陳某(女)。

  被告人王某因害怕被抓住,隨即用手中的斧頭擊打陳某頭部多次,致陳某昏迷後逃離現場。被害人陳某清醒後打電話給家人才被送到醫院搶救,後經法醫鑒定,陳某面部裂傷,頭皮裂傷,右額骨粉碎性骨。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實施盜竊作案過程中,為抗拒抓捕而當場使用暴力,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搶劫罪。結合被告人作案時未滿十八周歲等情況,該院作出前述判決。(謝天德黃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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