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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手被判有期徒刑24年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2日 15: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茂名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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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勝文遭槍擊案一審判決

  槍手被判有期徒刑24年

  據新華社台北5月11日電台灣板橋地方法院11日下午審理連戰之子連勝文遭槍擊案,一審判決槍手林正偉有期徒刑24年並處罰金20萬元新台幣。

  案情回放作為重量級助選人物,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2010年11月26日到新北市,參加議員候選人陳鴻源的助選活動。晚8時17分左右,連勝文剛走上演講臺,就見一名50歲左右的男子衝上臺來,從背後把連勝文的脖子往下壓,朝其頭部“行刑式”開槍。子彈貫穿連勝文的臉頰,

  血流如注。警察和民眾蜂擁而上,第一時間將兇手制服。連勝文並沒有馬上倒下,勉強走了幾步,最後倒在臺邊。子彈從連勝文臉頰穿出後,打中台下一位約30歲的黃姓男子,致其傷重身亡。

  連勝文立即被送往當地醫院急救,後轉送臺大醫院,27日淩晨1時30分順利完成清創手術。據臺大醫院發言人介紹,“如果再偏1厘米,他就沒命了”。

  臺檢方去年1月將林正偉依殺人、殺人未遂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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