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5年前“私賣”動遷房漲價後賣家拒過戶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2日 05: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東方網5月12日消息:因動遷房買賣過戶需一定年限,買賣雙方往往私下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先付清房款並交付房屋,待年限到期後雙方再去辦理産權過戶手續。然而,由於房價上漲,賣房人往往心生悔意,要求補償一定房款才肯過戶,導致糾紛産生。日前,松江區法院審結一起該類案件,判令賣方協助買方辦理房屋産權過戶手續,與過戶有關的費用均由買方承擔。

  老于與老徐做了40餘年鄰居,一直相處融洽。2006年房屋動遷後,老于購買了位於松江區某動遷安置房的101室,老徐則購買了201室給兒子居住。2007年9月,老于因急需用錢向老徐提出出售房屋。正好老徐因年紀大了不願與兒子同住,又不想離兒子太遠,就同意購買房屋。他們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老于將該101室房屋以18.2萬元的價格出售給老徐。然而該房為新動遷房,按當時政策,需5年後才能正式出售轉讓,故雙方約定待此房能轉讓出售時,即2011年12月,由老于配合老徐辦理此房過戶手續,所需費用均由老徐承擔。

  之後,老徐拼拼湊湊分別於2007年9月底前,分兩次將房款全部付清,老于也于收到全部房款後將房屋交付。老徐將房屋裝修,一直居住在101室。

  然而,2011年10月,老徐突然接到法院傳票,原來他被老于告上法庭了。在訴狀中,老于稱自己上當受騙,將房屋遠低於市場價出賣,且動遷房在5年內不能買賣,要求法院確認雙方簽訂的協議書無效,將101室房屋返還給他。

  老徐接到傳票後心急如焚,他認為當初是老于求自己購買房子,價格與當時市場價格差不多,且房款已付清,房屋也已交付。因此老徐提起反訴,要求老于立即協助辦理101室房屋産權過戶手續。

  開庭時,老于的阿姐作為原告代理人參加了訴訟。她提出老于有精神病,之前與老徐簽訂的《協議書》無效。後經法院委託進行司法鑒定,老于無精神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法官為此多次詢問老于本人有何意見,他這才道出實情。原來,他沒有結過婚,也無父母、子女,生活起居都是和阿姐一起。阿姐認為房價漲了,要求老于要回房子,或者要求老徐補償房屋差價40萬。老于不願意起訴,阿姐就天天罵他,他為了清靜只好來到法院起訴。

  在法官協調下,經過多次溝通,老徐最終同意自願補償老于4.5萬元。

熱詞:

  • 老于
  • 動遷房
  • 過戶手續
  • 私賣
  • 賣房
  • 老徐
  • 協議書
  • 認為房價
  • 房屋裝修
  • 房屋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