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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所高中40%指標定向分配 按比例分配到初中校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1日 09: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天津北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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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網訊:昨日獲悉,市教委出臺《2012年天津市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方案》,今年天津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比例提升到40%(即優質高中計劃生的40%);指標生降分錄取幅度為20分,力爭促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抑制初中擇校現象,逐步改變以升學考試分數簡單相加作為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

  43所市重點參與定向分配

  據悉,2012年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製度改革,繼續在辦學條件好、社會認可度高的優質高中學校範圍內進行,承擔試驗任務的學校是43所區屬市級重點中學。

  指標按比例分配到初中校

  今年,這43所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比例提升到40%(即優質高中計劃生的40%);指標生降分錄取幅度為20分。市教委要求,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要以區(縣)內初中學校初三畢業生人數為基數,按一定比例將優質高中招生計劃指標分配到本區縣的每一所初中學校。

  擇校生不能獲指標生推薦

  1.具有天津市正式戶口(含藍印戶口)的應屆初中畢業生;2.在學籍所在校就讀,不擇校的學生;3.市級初中學業水平考查(地理、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四個科目中,至少有兩科達到“良好”,其他科目達到“合格”標準的學生;4.德、智、體全面發展,初中綜合素質評價達到2A和3B的學生。

  初中學校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分配的名額,參照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予以推薦。取得推薦資格的學生須參加“2012年天津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學業考查”,按相關規定填報志願的指標生,享受降低20分錄取政策。指標生只能享受一項升學加分或升學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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