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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薪”要合法切莫走極端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9日 23: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光明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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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討工錢,一農民工王某竟然爬上30多米高的塔吊,給包工頭施壓。因涉嫌擾亂單位秩序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該農民工被杭錦後旗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據《北方新報》5月9日)

  爬塔吊“討薪”,反而把自己送進了班房,有理變成了無理,這讓農民工王某萬萬沒有想到是後果卻發生了。還是讓我們一起去了解其中一些細節。5月6日11時許,在杭錦後旗陜壩鎮某建築工地,一男子爬上30余米高的塔吊,揚言要自殺。杭錦後旗公安局陜壩南城區派出所所長仲文善帶領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看到塔吊周圍有很多圍觀群眾,那名男子正在塔吊上來回走動,情況非常危險,稍有閃失,後果不堪設想。經民警初步調查得知,爬上塔吊的男子王某係該工地的木工。據木工工頭劉某講,因王某所做的木工活兒不符合要求,他暫扣了王某4000余元工資,講明待其按照要求完成後付清,而王某認為自己已經按要求完成了木工活兒,工頭扣他的工資沒有道理,便選擇了爬上塔吊、威脅工頭的手段索要工資。為避免發生意外,民警一邊敦促工頭劉某儘快籌措款項付清王某的工錢,一邊勸説王某,使其保持冷靜,不走極端。劉某同意支付王某的工資,並很快籌集了現金拿到現場,交給了一位王某信得過的工友手中。之後,王某才在民警和工友們的勸説下,從塔吊上下來。因涉嫌擾亂單位秩序違反治安管理,王某被杭錦後旗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工地上幹活,拿報酬,這是天經地義的。需要強調,要錢有理,討薪也應理性。上述新聞中,為討工錢,農民工王某竟然爬上30多米高的塔吊,給包工頭施壓。工錢是要回來了,但是最終因涉嫌擾亂單位秩序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該農民工被杭錦後旗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筆者在為打工者的不幸遭遇深深同情之餘,也對這種失去理智的做法感到痛心和遺憾。“討薪”的基礎必須是符合社會秩序要求和法律要義的,否則,就會淪落為違法和破壞社會秩序的極端。

  近幾年,拖欠工資的情況有所好轉,但是還沒有完全杜絕。可悲的是,由於討薪不成,一些討薪者經常採取極端、非法暴力等方式來解決。其實,這麼做不僅於事無補,最後受傷的只能是自己。隨著國家法制不斷健全,民工討薪的途徑有多種多樣的:可以向新聞媒體求助,向勞動部門反映,或直接將用工方告上法庭等等。這些正當的維權途徑既能有效地維護合法權益,也不會給自己、家人、社會帶來危害。如果為了達到個人的目的,以“討薪”自殺的方式走極端,或者行為超出了社會秩序的承受範圍,以非法對非法的不理性和衝動,利用非法“暴力”討薪等違法的事情來,嚴重影響了公眾生活和社會秩序,這就要不得了,就應該得到法律的嚴懲,這也是法制社會、和諧社會絕不容許的行為。我們生活在一個法治時代。我們要相信國家職能部門會依法辦事,不敢也不會不作為、亂作為,大家的利益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大可不必意氣用事。如果失去理智,採用過激行為“維權”,將會使問題複雜化,不利於問題的解決。

  為此,提醒打工者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要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學會運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切莫可走極端,很容易得不償失,給自己帶來諸多的麻煩。(光明網法治時評 作者:周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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