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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堂實實在在的普法課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5日 18: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法院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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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近一年來,我們受理的有關步步高手機的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就有101件,也就是説和在座諸位一樣從事手機通訊經營的近百位經營主因為銷售手機,侵害了步步高的商標而官司纏身,付出了人力、財力等多方面的代價。”這是在近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知識産權保護為主題的公眾開放日座談會上,知識産權庭庭長林青青對通訊市場經營戶們説的一番話。

  座談會上大家認真傾聽發生在自己身邊的經營戶們有關知識産權保護的慘痛經歷。一位經營戶説,大家銷售手機都沒有意識到可能牽涉到知識産權保護等諸多法律問題,座談會上法官給大家上了一堂實實在在的普法課。

  為了讓大家進一步深入感受發生在他們身邊的鮮活實例,溫州中院還邀請這些通訊市場經營戶、工商管理部門的人員以及該院特約監督員走進審判庭,旁聽廣東步步高電子工業有限公司與金立仁侵害商標權糾紛上訴一案的庭審,同時該院借助溫州網同步進行庭審網絡直播,讓小小的庭審空間,通過網絡媒體得到無限放大,讓更多的市民足不出戶,第一時間就可以一睹案件審理全過程。

  在庭審過程中,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廣東步步高公司稱,作為國內知名企業,在國內擁有極高人氣和市場佔有率,而金立仁作為經營手機産品的商戶,卻未經公司許可,惡意銷售低劣侵權商品,侵害了原告的商標權等諸多知識産權。上訴人(原審被告)金立仁辯稱,自己既不知道原告商標的樣子,確切的説也不知道所售手機侵犯原告的商標權。旁聽席上的一些手機經營戶們頻頻點頭。

  案件最後在法官主持之下以和解撤訴結案,金立仁需支付步步高公司2.1萬元的賠償款。庭審結束後,旁聽席上的手機經營戶們紛紛表示,賣一個幾百塊錢的手機卻要搭上兩萬多元的賠償款,真是得不償失。今後經營時一定注意用法律的武器保護好自己,不要讓自己成為下一個“金立仁”。(湯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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