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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名校老師授課錢不夠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5日 02: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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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王薔通訊員趙大為)“三校名師”司法考試培訓學校以“名校、名師”培訓司法考試而著稱,經常聘請各名校的法律教授培訓學生,然而近日,該校的校長谷某卻因涉嫌逃稅罪被海淀檢察院批准逮捕。

  擁有大學本科文化程度的谷某常年從事教育工作。2005年,他出資14萬元買下海淀區一所培訓學校並擔任校長,該校原法人代表戴某任會計,主管財務,學校主要業務為司法考試培訓。2008年9月,由於“該學校的名聲不好”,谷某又註冊了新的培訓學校“三校名師”司考培訓學校並任校長。而該培訓學校在後來打出了相當的名氣。

  2005年底,學校面臨報稅時,戴某告訴谷某,學校賬戶上的錢不夠用,不夠報賬。兩人商議後決定通過少報、瞞報稅款來給學校“省錢”,用於支付聘請政法大學、人民大學等知名高校的老師的授課費用。同時,該學校與授課教師之間達成協定,由該學校代為支付教師的個人所得稅,谷某和戴某還商定通過虛假申報教師個人所得的方式來少交稅款。

  這樣,2005年至2007年3年間,該學校逃避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城市建設維護稅等稅款共計170余萬元人民幣,逃稅比例達85.88%;虛假申報本單位職工及外聘教師個人所得,逃避繳納稅款300余萬元人民幣,逃稅比例達81.79%。

  2007年10月16日至2008年3月24日,海淀區地稅稽查局對培訓學校2005年1月至2007年9月的財務和納稅情況進行檢查,經對該校財務室用於記錄經營狀況的五台電腦內存儲的數據進行檢查,發現該校2007年實際經營狀況的電子賬簿,並在電腦近期應用文檔中發現該校記錄實際經營狀況的2005、2006年電子賬簿存放在一塊移動硬盤內。後谷某將該移動硬盤提供給稅務機關,稅務機關對該學校做出了罰款等處理。 J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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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