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石化公司業務員6年貪污受賄133余萬 獲刑11年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4日 13: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江蘇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一名石化公司的業務員,6年內貪污公款42272.30元,收受賄賂1293380.56元,貪污受賄總額達到133余萬元。今天,被告人孫某因犯有貪污罪、受賄罪,被江蘇南通開發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沒收財産人民幣30萬元。

  今年40歲的孫某係南通開發區人,大專文化,2011年10月24日因受賄罪經檢察機關決定,由南通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執行刑事拘留,同年11月7日執行逮捕。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孫某在2005年至2011年擔任南通石化總公司油品貿易業務員期間,利用經營燃料油、橡膠油、芳烴油、溶劑油的職務之便,採取多開運輸發票虛報運費的手段,騙取石化總公司的公款42272.30元,歸個人所有;為無錫四個潤滑油公司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上述公司相關人員賄賂共計人民幣1293380.56元。

  孫某在接受檢察機關調查時,交代了其在業務過程中,利用虛開運輸發票的方式從石化總公司套取公款的犯罪事實,同時亦供述了通過卡卡轉賬的方式收受行賄款54545元的事實,檢察機關在訊問時,其亦承認了往來憑證上的120余萬元為其收受賄賂款。案發後,孫某在家人幫助下已向檢察機關預交40萬元用於暫扣。

  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某的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受賄罪,應予懲處。其主動交代了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貪污犯罪事實,是自首;其受賄犯罪事實,因陳述的是辦案機關已經掌握的證據雖不構成自首,但可認為係坦白,依法予以從輕處罰。綜合考慮其認罪態度,犯罪情節,退贓狀況等情節,法院判處被告人孫某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財産人民幣30萬元。(陳鵬 張宇翔 袁濤)

熱詞:

  • 孫某
  • 貪污受賄
  • 芳烴油
  • 橡膠油
  • 獲刑
  • 貪污犯罪
  • 貪污公款
  • 石化公司
  • 檢察機關
  • 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