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保監會發公告提示 保險産品要按需購買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4日 08: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通常建議投保人將意外傷害險保險金額設定為自身年收入的10~20倍;重大疾病險保險金額設定為5~10倍。總的來説保險費的支出應與自身的經濟條件相適應,一般在年收入的5%~15%為宜。”

  日前,保監會發佈了《關於合理購買人身保險産品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向公眾普及人身保險産品的合理購買方式。公告中提示了5點關鍵細節,即了解人身保險産品的基本知識、客觀分析自身的保險需求、根據需求匹配購買對應的産品、選擇與自己經濟實力相當的保費開支、超過猶豫期後慎重考慮退保等。

  據一位資深保險從業人員的分析:“客戶所簽的單,和業務員的工資直接挂鉤。不排除有的業務員‘亂建議’讓客戶多買單。”針對這種情況,公告中明確指出“請選擇與自己的經濟實力相當的保費開支”。據悉,保障型産品可以用相對較低的保費獲得較高的保額。

  此外,對於目前各家銀行都有涉及的保險理財産品。保監會提出,保險消費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家庭情況和所處的人生階段,選購合適的産品。建議在分析自身保險需求時,首先考慮保障,再根據經濟條件安排儲蓄和投資理財規劃。

  保監會特別提示,保險産品的主要功用有風險保障、長期儲蓄、財務規劃和投資理財等,更不要僅把它作為銀行存款的替代品。

  成都晚報記者 王黎娟

熱詞:

  • 公告
  • 保監會
  • 保險産品
  • 保險需求
  • 保險消費者
  • 保險金額
  • 保險理財
  • 投資理財
  • 保費
  • 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