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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設全國首個醉駕醒酒中心 鐵門窗強制醒酒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3日 17: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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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武漢市首個“酒後駕駛醒酒中心”在漢陽醫院成立。東方IC供圖

11月10日,武漢市首個“酒後駕駛醒酒中心”在漢陽醫院成立。東方IC供圖

醒酒房

醒酒房

  經過一個多月的試運行,武漢市公安交管局設立的首個酒後駕駛醒酒中心,本月(11月)10日正式成立。該醒酒中心具有強制性,專為醉酒駕車的司機準備。在這裡酒醒後,司機將被送往拘留所。試運行期間,有13名醉駕司機在中心醒酒。武漢市交管部門稱,這是警方在堅持嚴格執法的同時,彰顯人文關懷的一項新舉措。但同時也有人質疑,設立這樣的醒酒中心是否有必要。

  現 場

  鐵門鐵窗強制醒酒

  武漢市交管局設立的首個酒後駕駛醒酒中心在漢陽醫院內。醒酒中心是一棟兩層白色小樓,門窗皆為鐵制。中心設有20多個房間,既有單間,也有雙人間。房內空調、電視、熱水器俱全,還有心電監護儀、吸痰器、給氧設備等各類急救設施。

  據護士長介紹,在對醉酒司機實施醒酒護理的同時,他們還會提供必要的救治和心理指導。醒酒方式主要是打醒酒針。根據醉酒者的狀態,採取不同的救治措施。“這裡可不是度假中心,醉酒司機在此將被強制醒酒。”武漢市交管局事故處副處長羅萬青笑著對記者説。在前晚的整治酒後駕駛行動中,7名醉酒駕車的司機均被送至這裡醒酒。

  記者看到,每間醒酒房都安裝了“電子眼”,記錄醉駕人的行為及醫護人員的治療情況。對行為不能自製的醉駕人,醒酒中心配有專業的約束繩帶,對身體不會産生傷害。

  一名正在這裡醒酒的段姓司機對記者説,前晚他和幾個朋友在漢陽區政府附近的一家酒店吃飯,自己喝了幾兩白酒,由於沒喝酒的朋友無駕照,只好由他開車,剛一齣酒店就被交警給攔下了。經測試,段某的血液酒精濃度達461毫克/毫升,超過醉酒標準好幾倍。他直接被送到醒酒中心。“哪睡得著啊,實在後悔不該酒後開車。”段某説。

  記者在現場看到,也有司機經測試酒精含量很高,但自己渾然不覺,依然叫嚷著自己沒喝多少酒。當日,在此醒酒的7名司機均在清醒的狀態下,接受了警方的筆錄。

  記者發現,在醒酒中心外面,不少司機家屬想進去探視,均被勸退。交警介紹説,在醒酒中心醒酒期間,有專人看護,家屬不得探視。羅萬青告訴記者,醒酒中心不同於一般的醫療看護機構,具有一定強制性,在試運行期間,有的醉酒司機甚至脫光衣服在病房大喊大叫,還有傷人行為,如果不採取一定強制措施,勢必影響自身和他人安全。因此,在醒酒中心,20多名醫護人員中,大多數為年輕力壯的小夥子。

  羅萬青告訴記者,成立醒酒中心,最根本的目的還是要司機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句話,有的市民在酒桌上,明知朋友開了車,仍然在勸酒,而不是加以阻止,這是很可悲的,酒後開車釀成的後果實在慘痛,廣大司機應該引以為戒。

四問醒酒中心

  1.為何要建醒酒中心?

  為什麼要成立醒酒中心呢?武漢市交管局副局長許錦華對記者説,交管部門在查處酒後違法時,特別是在處置醉酒駕駛人的過程中,存在的“約束難、保護難、看管難”等問題日漸顯現。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長期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對法律規定的保護性約束措施沒有統一的規範,基層交管部門缺乏專門的約束場所和手段,更沒有專業的醒酒治療人員和設施;二是從醫學角度講,醉酒是酒精中毒的表現,醉酒人員發生死亡的比例較高,容易出現死亡、重傷等後果;三是醉酒人員被帶到交管部門時,往往會産生較強烈的反抗,有的甚至釀成嚴重的暴力抗法或襲警案件。

  為了破解這些難題,武漢市交管局會同衛生、醫療等有關部門,多次反復磋商,在漢陽醫院設立了酒後駕駛醒酒中心。今後,武漢交管執法部門查獲的酒後違法駕駛人需要採取醒酒措施的,將移送至該中心進行醒酒。

  許錦華告訴記者,成立醒酒中心是全國首創,主要突出“嚴厲、安全”四個字。以前遇到醉酒司機神志不清、胡言亂語,根本無法做筆錄,交警只得先讓其回家醒酒,等第二天清醒後再到大隊接受處理。但實際情況是,許多司機酒醒後,得知自己醉酒開車要被拘留,往往東躲西藏,寧可駕照被吊扣,也不來接受處理,無形中增加了辦案難度。醒酒中心成立後,交警查處醉酒司機後,直接送到中心封閉醒酒,馬上辦理拘留手續,對“酒司機”將會有極大震懾力。

  據了解,今年1月至10月,武漢市共查處酒後違法2000余起,其中醉酒駕駛300余起,共暫扣駕駛證1800余本,吊銷駕駛證100余本,行政拘留200余人。

  2.醉到何種程度須強制醒酒?

  司機醉駕被查後,將根據其醉酒狀態決定是否送往醒酒中心。一般情況下,交警將用警車護送;醉駕人如果醉態嚴重,醫院將出動救護車到現場接人。

  此外,到底醉酒到什麼程度的司機才會被送進“醒酒中心”強制解酒?目前,武漢市交管部門也沒有一個明確的説法。交管中心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如果醉酒駕駛司機能順利配合交警做筆錄,則不需要送入“醒酒中心”,而是直接送入拘留所拘留。如果司機已經醉酒到失去自控能力,無法順利配合交警做筆錄,則應送入醒酒中心。但記者在採訪中發現,首日在醒酒中心接受治療的7名司機,均在清醒的狀態下接受了警方的筆錄。強制送入醒酒中心醒酒,到底是何標準?目前,記者還沒有得到明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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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醒酒費”300至1300是否合理?

  醉駕司機被送往醒酒中心後,還得掏一筆“醒酒費”。

  試運行期間,13名在醒酒中心進行醒酒一晚的司機,收費為每人300元至1300元不等。收費為何如此高?漢陽醫院副院長孫濤解釋,“醒酒費”一般由三部分組成:救護車運送費、治療費、床位費。

  如果醉酒司機由救護車送至醫院,按里程計算收費,這是物價部門核準的價格。醒酒針大約100多元一針,這些費用也都是經過物價部門核準的,並沒有超標準收費。

  也有醉酒司機家屬擔心,在親屬不在現場、司機本人神志又不清的情況下,院方會不會給司機瞎用藥?怎麼才能做到收費透明呢?對此,孫濤説,對醉酒司機採取救治方案,將由幾名醫生進行會診,醫護人員共同參與治療,絕對不會“暗箱操作”,用藥也都公開透明,並且有病歷記錄,司機家屬如有疑問,可以進行了解和調查。

  4.強制醒酒于法何據?

  在醫院醒酒,司機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只能在病房內休息,不能隨意走動。除了可以電話通知家屬外,家屬不能探視。對此,有市民認為,既然是醒酒中心,為什麼非要限制司機的自由呢?

  對此,羅萬青解釋,根據法律規定,對於醉酒司機,公安機關有權對其採取強制的約束醒酒措施,而且強制醒酒期間不算拘留時間。在醒酒中心,醫院配備了軟性的繃帶和約束帶,對於一些有攻擊傾向的醉酒司機進行安全保護。

  那麼強制醒酒到底有沒有法律依據呢?武漢市交管局法規處介紹,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88號)》第三十七條規定,違法嫌疑人在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産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可以對其採取保護性措施約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所屬單位或者家屬將其領回看管。對行為舉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約束帶或者警繩等進行約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銬等警械。約束過程中,應當注意監護。確認醉酒人酒醒後,應當立即解除約束,並進行詢問。約束時間不計算在詢問查證時間內。

爭 議

  人文關懷

  還是借機斂財?

  自首個“酒後駕駛醒酒中心”在武漢掛牌後,社會各界的爭議之聲不斷。

  有人認為,司機醉酒駕駛,本就是無視他人生命的表現。這樣的人就應該直接送到拘留所法辦,沒必要對他們人文關懷。搞個“醒酒中心”完全是多此一舉。

  有人認為,醉酒駕車的人一般都沒有喝到人事不省的程度,這樣的人完全可以送到拘留所讓他自行醒酒。醉酒也非什麼疑難雜症,即便需要醫療救助,在拘留所也一樣可以提供,何必專門設立一個醒酒的地方呢!

  也有人支持建立醒酒中心,認為這是政府提高服務意識的德政之舉,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但同時,也有人覺得如此高的收費,使這件好事有點兒變味了。有人質疑,為什麼在為醒酒中心制訂收費標準時,不開聽證會,充分聽取公眾的意見?還有人擔心,有了醒酒中心司機喝多了以後有人管,是否會更加無所顧忌?

  建立“醒酒中心”本來是件彰顯以人為本的好事,卻引起了這麼多爭議。看來相關部門在推出一項舉措前,還需再多一些調查研究,多聽取群眾意見,政策更加透明、公開,才不至於事倍功半。

  鏈 接

  法律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司機,一律暫扣駕駛證3個月;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拘留15日,暫扣駕駛證6個月;對一年內2次醉酒駕駛的,一律吊銷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屬營運駕駛員的,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車輛;法律法規規定有罰款處罰的,一律從重處罰;對逾期不接受處理的,一律公告後吊銷違法駕駛人的駕駛證。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酒後違法或酒後駕駛公務車輛的,實行抄告責任追究制。綜合《長江日報》報道

熱詞:

  • 醉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