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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醫鬧還需權衡醫患關係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3日 07: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法院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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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部、公安部日前聯合發出《關於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通告》指出,今後,醫鬧、號販將受治安處罰甚至被究刑責。(5月2日《新京報》)

  由於各種原因,並非每一個利益訴求得不到滿足的患者靠自己就能鬧出其想要的結果,職業醫鬧公司正是鑽這個空子“應運而生”。很明顯,一方面,不分是非曲直、給錢就去醫院鬧的職業醫鬧公司該被制止打擊,另一方面,職業醫鬧的出現,部分打破了醫患雙方的權責利不均衡,甚至常常使得醫方處於弱勢。

  應該説,不管是患弱醫強的關係,還是在醫鬧的攪動下醫弱患強的關係,這兩種關係本質上都是無序的表現,無序的背後是醫患雙方缺乏一個針對雙方權責利的有效、合理的互動平臺。

  就目前來看,醫療糾紛並非沒有正常的解決渠道,但部分患方在面對職業醫鬧和正常渠道時選擇前者,無疑是在提醒我們,正常渠道還有一些不正常之處。例如糾紛發生之後,醫院有可能用各種手段推責、職能部門服務意識不夠、醫療鑒定程序過於複雜、賠償手續冗長耗時、賠償數額不高、患者沒錢打官司、公益性維權機構匱乏等等,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都有可能讓職業醫鬧成為患者的“代言人”。

  在現時醫患間極度缺乏信任的語境下,單靠醫患各自的警醒,尤其是醫方對自身義務的切實履行,是遠遠不夠的。醫患良好互動平臺的建立,還必須依賴於秉持客觀、公正、中立的第三方去積極作為。從現有的制度上看,衛生部門和司法部門在很大程度上承擔了這一角色。但現實中它們所發揮的作用尚不足以讓醫鬧絕跡。因此,還有必要針對醫療糾紛建立起一條專業、高效、廉價的權利保障通道,讓醫患各自的權益在正當合法的平臺上得以維護。

  值得一提的是,時下已有不少地方通過立法嘗試第三方機構獨立調解醫療糾紛:第三方免費參與調解醫療糾紛,實行嚴格的回避制並積極引導醫患雙方進行仲裁。這一解決醫患糾紛的新模式,在理論上確實可以根治醫鬧。當然,具體成效如何,還有待這股中間力量的壯大與成熟。我們不妨期待。

  (作者係湖北省咸寧市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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