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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網店賣假名牌 店家被判1年3個月罰11萬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1日 18: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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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廣州5月1日電(記者毛一竹)從批發市場收購廉價的假冒“CHANEL”手提包,轉手在網店上出售牟利,一家淘寶網店的“掌櫃”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並處罰金11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11月,被告人孔某林與同案人鄢某發(另案處理)密謀,租賃天河區漁沙坦附近一齣租屋為窩點,由鄢某發以每個數十元的價格購買大量假冒“CHANEL”註冊商標的手提包,存放在出租屋,由孔某林在淘寶網註冊名為“南越尚品”的網上商店,以每個100多元的價格銷售假冒的“CHANEL”手提包。2011年1月28日,公安人員在該窩點抓獲孔某林,並當場繳獲貨值超過7萬元的假冒“CHANEL”註冊商標的手提包549個。

  法院認為,孔某林結夥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鋻於孔某林歸案自願認罪,可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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