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生産假冒“耐克”“阿迪達斯”商標産品泉州一被告人被判刑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30日 17: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新華網福州4月30日電(記者鄭良)福建省泉州市中級法院日前對一起假冒註冊商標案作出終審判決,被告人陳建平生産假冒“耐克”“阿迪達斯”商標産品,非法經營額38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陳建平在明知“阿迪達斯”“耐克”品牌係註冊商標的情況下,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的授權許可,擅自在石獅市靈秀鎮其無營業執照經營的服裝廠裏,組織工人生産標有“耐克”註冊商標的假冒風衣560件、標有“阿迪達斯”註冊商標的假冒風衣450件,後被石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執法人員當場查獲,經鑒定該批假冒註冊商標的風衣總價值為人民幣38萬餘元。

  泉州市中級法院認為,陳建平違反商標管理法規,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其生産的服裝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假冒註冊商標兩種,非法經營數額人民幣38萬餘元,其行為已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且情節特別嚴重。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熱詞:

  • 耐克
  • 阿迪達斯
  • 被告人
  • 判刑
  • 假冒註冊商標罪
  • 中級法院
  • 生産
  • 非法經營額
  • 終審判決
  • 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