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公安接警後應立即出警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9日 13: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江網-江西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記者楊林通訊員徐雅金)日前出臺的《江西患者異地就醫引發醫患糾紛的實施意見》要求,異地就醫引發醫患糾紛後,患方親屬如聚眾佔據醫療機構的診療、辦公場所,在醫療機構內設靈堂、燒紙錢、擺花圈等,醫療機構應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警,屬地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出警,維持現場秩序,制止違法行為。

  意見要求,醫療機構接受異地患者入院治療時,應詳細詢問患者戶籍所在地詳細名稱及其親屬、通信方式等,並逐一登記在冊。異地就醫引發醫患糾紛後,患者就醫的醫療機構應將事先掌握的患者資料第一時間報告管轄本醫療機構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報後,必要時派人趕赴現場協調處理,同時立即將有關情況通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市級綜治辦。患者戶籍地的縣級綜治辦、鄉鎮(街道)、村(居)委會接報後,要立即各派1名負責人迅速趕赴患者就醫的醫療機構,明確告知患方可選5名親屬參與協商有關事宜。對賠償金額在2萬元以內的醫患糾紛,可由醫患雙方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或賠償金額超過2萬元的,患者戶籍地的負責同志應引導患方到患者就醫所在地的醫患糾紛調解組織申請調解,或者選擇其他合法途徑解決。

熱詞:

  • 患者
  • 醫療機構
  • 就醫
  • 醫患糾紛
  • 衛生行政
  • 通信方式
  • 公安機關
  • 戶籍地
  • 診療
  • 戶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