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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殺廣美副教授兇徒一審獲死刑 稱將上訴(圖)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9日 10: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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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張保保 通訊員 羅偉雄 攝

  27日下午,曾引發廣泛關注的廣州美術學院副教授李晨遇害案在廣州中院一審宣判。法官宣讀判決書稱:被告人張保保犯搶劫罪,判處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而張保保聽到判決後當庭表示要上訴。

  判決書顯示,今年24歲的張保保是河南省駐馬店市人,小學文化程度,案發前無業。2011年9月,其因涉嫌劫殺廣州美術學院副教授李晨被刑拘,隨後被公訴。

  此前開庭時,張保保的辯護律師稱,張保保犯罪屬於臨時起意,致被害人死亡,雖罪大,但並非惡極,請求法庭能酌情從輕處罰。

  對此,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經查,張保保準備了水果刀等作案工具伺機搶劫,預謀明顯,不屬於臨時起意,法院對該辯護意見不予採納。

  廣州中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張保保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宣判後,法官當庭詢問張保保對判決的意見及是否上訴,這時,張保保抬起頭來,口音含糊地稱,他在搶劫時沒有目標,也沒有想要他人性命。“你判我死刑我肯定要上訴,他反抗我才用刀,他不反抗我不會拿刀的。”

  案件回放

  副教授鬧市被勒死

  2011年7月10日下午,被告人張保保攜帶裝有水果刀、膠帶、鎖匙等物的黑色挎包一個,來到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城百貨商場附近伺機搶劫。當晚9時45分許,廣州美術學院副教授李晨駕駛奧迪車來到天河區天河南購物,將車停放于天河南一路的咪表停車位。

  張保保於是將李晨鎖定為作案目標。晚10時25分許,李晨從天河城百貨商場出來,張保保尾隨其後,趁李晨回到小轎車整理副駕駛位的物品之際,衝進車內壓倒李晨威脅其交出財物。雙方爭執中,張保保手中的刀脫落後,他又用攜帶的挎包帶子緊勒李晨的頸部,致李晨死亡。在搶走李晨口袋中的現金人民幣約7000元後,張保保逃離現場。(記者董柳、實習生譚紹丁、通訊員馬偉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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