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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小學招生政策出臺 戶口挂商鋪不屬地段生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9日 05: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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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戶籍挂在諸如辦公樓、商鋪、賓館和招待所的都屬於空挂戶

  記者 尹來 實習生 劉穎 報道昨天,越秀區教育局公佈了2012年小學招生政策。記者對比發現,今年的招生政策與去年基本一致,其中明確規定,把戶籍挂在諸如辦公樓、商鋪等不符合居住條件的地方,包括挂靠在賓館、招待所的都屬於空挂戶,必須返回父母實際居住地的對口學校辦理登記手續。

  未滿6周歲不納于招生範圍

  越秀區教育局表示,今年依舊採取“統一時間招生、學校設點報名、統籌安排學位、相對就近入學”的辦法,今年的招生對象為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未滿6周歲(至今年8月31日止)的兒童不屬於今年招生範圍。

  凡符合當年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的條件、在本區居住和具備監護條件的非穗籍適齡兒童,享有與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同等入學待遇。按規定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到居住地附近所屬的對口小學辦理學位申請手續。政策性照顧借讀生與地段生享有同等入學待遇。

  不符合政策性照顧借讀條件的非穗籍適齡兒童可到民辦小學聯絡學位。來穗務工農民子女的入讀辦法按《越秀區來穗務工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實施細則(暫行)》執行。

  二手學位房生也可能被統籌

  越秀名校眾多,不少家長都購買了學位房。今年政策明確規定: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對手續完備、已辦理各種交易手續的二手房業主子女,且人戶一致,只要報名時該住宅單元原業主沒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由對口小學接收;如該住宅單元原業主已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均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按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學位。

  而一手房主,只要在當年5月新生報名前購買現樓並於8月底前具備居住條件的,由對口小學接收。在報名之日後購買並於8月底前具備居住條件、且符合接收條件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按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學位。

  在空挂戶方面,屬集體戶口和將戶口挂在親戚、朋友、同事家的,凡屬因主觀原因造成人戶分離或空挂戶、搭戶的適齡兒童,家長應在報名前迅速把戶口遷移到小孩的法定監護人(父母)房産所在地,使人戶一致,並到父母實際居住地的對口學校辦理登記手續。因客觀因素造成人戶分離的,需由相關部門出具不得遷移戶口的證明,並到實居地的對口學校辦理登記手續。

  小學登記時間為2012年5月12、13、14日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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