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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須購買責任險限額不低於20萬元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8日 09: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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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4月26日訊(記者趙麗娜)五一小長假臨近,旅遊人數驟增。今日,省旅遊局下發通知,要求各旅行社加強旅遊客運包車安全管理。

  旅行社是旅遊經營的主體,是旅遊經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和完善旅遊客運包車租用合同、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制度,確保旅遊客運安全;要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設置旅遊用車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旅遊用車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各項應急搶險的思想與物質準備工作,一旦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旅行社必須購買旅行社責任保險(旅遊者人身傷亡責任限額不低於20萬元人民幣)。旅行社在設計和推出旅遊産品時,必須把道路交通安全放在第一位,監督預防司機酒後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接(送)團超過4小時的長途旅遊客運,必須配備兩名司機或強制中途休息。旅行社租用旅遊客運車輛時,嚴禁使用無旅遊客運經營資質的車輛;包車必須簽訂用車合同。

  五一小長假期間,各市旅遊局將加大對旅行社的監管力度,營造安全有序的旅遊市場環境。

  作者:趙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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