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嚴格執行退市制度 必須摒棄父愛主義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5日 23: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昨日,受創業板退市制度將於5月1日實施消息的衝擊,創業板整體重挫逾5%。那麼,更具操作性的退市制度將會對市場造成哪些影響?更加完善的主板公司退市規則何時可以出臺?退市公司是否將會成倍增加?

  在深交所最新修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中,明確了上市公司暫停上市的11條紅線,終止上市的23項觸發條件。這些措施十分必要,但筆者更關注接下來的執行。

  實際上,我國資本市場此前並非沒有相關退市規定,而且滬深主板市場也有部分公司實現了退市;大家之所以強烈呼籲完善退市制度,主要是由於退市制度執行得太差。有些公司早已財務破産,不宜繼續作為一個投資品種存在於市場,卻不但存活,有的還成為熱炒的對象。現在創業板率先執行“徹底的”、“直接的”退市制度,關鍵是在執行上真正嚴苛起來。

  目前已出現第一年度虧損的當升科技,如果要觸發連續三年虧損暫停上市、第四年虧損才終止上市的條件,最快也要到2015年。於是有人質疑新的退市制度是否還是太溫柔。

  筆者認為,退市制度的原則應該重違規,輕業績。就是説,即使一家公司出現虧損,但是只要它披露的信息都是真實情況,就可以得到投資者的諒解。業績不佳不應該成為公司退市的首要觀察條件,更重要的是看它有沒有違法違規行為,包括財務違規、公司內控違規,也包括在分紅方面是否履行了應盡的義務,是否認真對待中小投資者利益訴求等等。上市公司作為信息披露的主體,有沒有利用信息優勢和相關的機構進行串謀,有沒有操縱市場行為,應該列入重點考察範疇。

  郭樹清主席近期在廣東省調研時提到,要落實信息披露責任,明確第一責任人是上市公司,同時提出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仲介機構也要承擔起各自的責任。筆者預計,與新的退市規則相配套,也將制定針對仲介機構的違規追責條例。

  將36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3次譴責作為終止上市觸發條件,相當於為一線監管機構提供了一個自我裁量的空間。有了這個條款,交易所就多了一個武器,上市公司面臨更大的監管壓力。這是退市制度有新意的一個地方。

  不少人認為,新的退市規則把借殼上市等旁門左道堵死了。其實不只是退市制度,監管者在制定創業板相關制度之初就反復強調,不允許殼炒作。今後不光是創業板,主板市場也將在殼炒作方面要加大抑制力度。此次,創業板規則特別考慮了利用非經常收益調節利潤的因素,規定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作為恢復上市的盈利判斷依據。這一原則也將適用於主板公司。要形成這樣一種風氣,上市公司以展現真正的經營績效為榮,以靠資産買賣和行政性質的補貼等裝扮報表為恥。

  我們今天所説的完善退市制度,從一定意義上説,是加強執行的力度。過去的情況是,本該依法退市的公司,由於地方政府等的“父愛主義”,變得很難操作。現在退市制度進一步完善了,但還會存在執行難的問題。所以,監管改革要促使行政力量遠離上市公司的進與退。這樣,才能真正建立起一個有進有出、動態平衡的資本市場循環體系。

熱詞:

  • 退市制度
  • 退市公司
  • 父愛主義
  • 創業板
  • 執行難
  • 上市公司
  • 操縱市場行為
  • 終止上市
  • 暫停上市
  • 主板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