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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信息為何被洩露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5日 19: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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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民尹女士致電本報,反映其4歲的孩子在幼兒園放學後,先後兩次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電話號碼,之後就是接連不斷的課程試聽“邀請”電話,這令她非常反感,卻又無可奈何。(4月23日《太原晚報》)

  私人信息是每個公民個體重要的私域權利,它關乎每個人的行動自由與幸福感。若私人信息被洩露,時時處在電子眼與鐵幕監視之下,“老大哥在看著你”,那恐懼感就必然會涌上我們心頭。

  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曾通過民意中國網和新浪網,對1958人進行的在線調查顯示,86.5%的受訪者表示自己的個人信息曾遭洩露,49.8%的人抱怨信息遭洩露已嚴重影響自己的私人生活。生活體驗告訴我們,這並不是危言聳聽。

  比如,我們幾乎每天都會收到各種推銷不同産品的垃圾信息:賣車的,賣藥的,賣理財産品的……像我們大學生群體,最經常收到的就是各種考試培訓機構的垃圾短信。考研的,考公務員的,考教師資格證的……你方唱罷我登場,好不熱鬧。各種無奈,各種悲劇,讓我們無處遁形,無地徬徨。

  針對私人信息屢遭洩露的尷尬現實,國家也出臺了相關的法律法規。早在2009年,《刑法》就將洩露個人信息入罪,民法通則中也有個人信息的條框,並且最近又有個人信息保護國標的消息傳出來。但由於“洩露個人信息入罪”過於抽象,缺乏操作性,個人信息保護國標又不是強制性的法規,這就很難讓我們有“免於私人信息被洩露”的釋然。我們不必對其抱有多大幻想。

  更讓人無奈的是,即便相關法規能起到一定作用,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作惡者的智商永遠要高於我們的想象。這就出現了報道中令尹女士苦惱的苦逼狀況:一些幼兒培訓機構利用幼兒少不更事、尚不具備完整價值認知與判斷能力的缺陷鑽法律的空檔,“偷走”孩子父母的信息。無知的幼兒反倒成了父母信息的洩露者,如何是好?

  現在看來,破解尹女士的困境,唯有三途。一,教育。通過學校與家庭的教育,告訴孩子如果再遇到此種狀況,不要輕易透漏包括家庭住址、父母電話等相關私人信息;二,幼兒園加強安保,嚴禁社會閒散人員入內;三,孩子上學、放學必須要家長陪同,最好是形影不離,這不僅能免於私人信息洩露之虞,更是為孩子的安全考慮。

  作者:王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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