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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劑標"俗稱"讓人看不懂 超市促銷員借機推薦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4日 23: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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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強制性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在經過一年過渡期後於4月20日起正式實施。食品裏有哪些添加劑,須用“通俗名”標注在食品標簽上,讓消費者明白。昨天,記者走訪了京城多家超市,對麵包、牛奶、豆漿、豆製品等20日之後生産的“新鮮出爐”食品進行了一番比對,發現食品企業基本能做到對添加劑進行具體描述,但現“真身”後的添加劑種類繁多,也引起市民的擔憂。

  “通俗”標注成分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常務副會長董金獅解釋,相比老標準,新出臺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增強了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比如要求明確標明食品成分,添加劑標示更通俗,保質期按最早到期的單件食品計算等。

  “過去只要註明含著色劑、增稠劑就行,以後必須把具體的著色劑名稱標注出來。”董金獅説,以食品添加劑“檸檬黃”為例,可選擇標示形式為:檸檬黃;著色劑(102);著色劑(檸檬黃),不能只標示“著色劑”。

  標準鼓勵企業對所含或可能含的食品致敏物質進行提示。還要求日期標示不得另外加貼、補印或篡改。生産日期的術語也統一為“生産日期”,標示為“包裝日期”、“灌裝日期”的,將視為違反新標準的規定。

  促銷員借機推薦

  昨天,記者走訪了多家超市,選擇了20日之後生産的麵包、牛奶、豆漿、豆製品等食品進行比對,發現這些食品的標簽上添加劑標注的確較為具體,如一些食品的“添加劑”、“著色劑”後面都加了括號,註明具體名稱。

  也有一些食品標簽上直接印有“丙酸鈣”等字樣,未解釋“丙酸鈣”是什麼。儘管這樣的標注不違反標準,但仍被其他廠家的促銷員抓住了“把柄”。在一家超市,一名麵包促銷員向記者推薦超市自製的麵包,“我們的麵包不含防腐劑,你看的那種包裝上寫著丙酸鈣,很多消費者不知道是什麼,其實就是防腐劑”。

  消費者仍在霧裏

  記者發現,添加劑現“真身”後,消費者對名目繁多的添加劑疑慮重重。記者注意到,以加工肉製品為例,一根火腿腸的添加劑少則10多種,多則20多種。“那麼多添加劑,太專業了,我們也看不懂。再説,怎麼相信標注的就沒問題,還是希望專業機構加強監管。”

  對此,董金獅建議,市民選購食品時,儘量購買添加劑少的食品,“雖説食用添加劑是允許的,但是它只是起到改善食品口味、保存等作用,沒有營養價值”。

  此外,記者發現,標準中鼓勵企業提示“致敏物質”,但很少有食品標注。(鄒樂)

熱詞:

  • 添加劑
  • 著色劑
  • 不含防腐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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