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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國土局工會主席處罰決定上簽字 被判濫用職權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4日 11: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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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立民展示法院判決書。

  昨日上午,岫岩縣國土局原工會主席施立民把自己的遭遇發上了微博,然後@南方日報,並自稱“廣東何耘韜”。他與何耘韜同為國土系統幹部,遭遇也幾乎一致——執行領導不當命令而被判“濫用職權”。

  根據法院判決,施立民在擔任國土局工會主席期間,對雲芳白雲石礦行政違法案件作出的行政處罰,違反礦山主管部門規定,給國家造成了近96萬元的經濟損失。

  越界開採,獲利百萬罰4萬

  2010年8月23日,該縣國土資源局決定,對偏嶺特區雲芳白雲石礦自2009年5月到2010年7月28日期間的越界開採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礦退回本礦區範圍內開採,對該礦區的越界處罰數量確定為3500噸,依據每噸10元的價格,沒收該礦區違法所得35000元,加上5000元的罰款,共計人民幣4萬元整。

  然而,相關部門的勘測結果顯示,雲芳白雲石礦在2009年的越界開採量為2萬餘噸、2010年實際越界開採量位近4萬噸。經鑒定,雲芳白雲石礦兩年來的越界開採量總價值逾100萬元,這和由施立民負責簽訂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對雲芳白雲石礦4萬元的罰款相差甚遠,兩者之間有近96萬元的差價。

  “我在雲芳白雲石礦處罰決定書上簽字,是制度上的受權委託,而不是我個人意識和決定的表現。”一審判決後,施立民再三強調自己沒有超越職權,也沒有違反規定處理業務,所有決定都是由岫岩縣國土局長組織召開並拍板集體決定的,“我的簽字是履行正常的工作職責。”

  個人之失,還是集體責任?

  一份蓋有岫岩縣國土局公章的執法情況説明顯示,施立民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以及相關文書上的簽名,是“縣國土局局長會議和局長委託授權行為,不屬於個人行為。處理行為過程也是完全按照會議決定的內容和結果執行的,沒有偏差,該決定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和責任,應由縣國土局局長辦公會議全體與會成員集體承擔”。

  施立民説,自己2010年才被調到國土資源局擔任工會主席一職,很多業務並不熟悉,在召開局長辦公會時,自己主觀上根本不知道該決定是錯誤的,“當時沒有理由拒絕簽字”。

  據施立民回憶,在去年2月底,他就發現岫岩縣國土資源局執罰的第16號處罰決定書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曾強烈要求岫岩國土資源局依法及時糾正,但國土資源局主要領導並沒有聽其勸告。“我無權作出決定,又怎麼構成濫用職權罪呢?”

  當地法院拒絕回應

  根據該縣法院判決書,施立民分管岫岩縣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監察大隊工作,應當知道對礦山越界違法行為的處罰必須委託相關資質部門對實際越界數量進行勘測,並委託物價部門對越界開採的礦産品價格進行評估,之後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實際勘測的數量和評估價格對該礦進行處罰。而施立民所簽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並沒有依照以上程序進行,使《行政處罰法》和市、縣國土資源部門關於行政處罰程序的規定形同虛設,並給國家造成了近96萬元的經濟損失,判處其犯濫用職權罪,鋻於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

  昨日下午,記者就本案相關情況電話採訪岫岩縣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此案正在上訴過程當中,因此不方便透露具體情況。

  當地曾放行無證採礦

  去年6月份,《中國青年報》曾報道岫岩縣政府會議紀要為無證礦開綠燈,曝光了施立民所在的岫岩縣在去年曾允許無證企業邊採礦邊辦證。由於缺少正規的採礦手續,一些礦區在管理上存在許多問題。礦區堆積了許多大大小小的石頭和泥土,碰到發大水的季節,很容易引發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直接威脅村民的生命安全。不僅如此,有的礦業公司甚至超標排污,對當地河流生態造成嚴重影響。

  當地老百姓認為,像這樣的無證礦,每年給縣裏交幾百萬元的稅收,卻卷走數千萬的利潤,給當地生態造成嚴重破壞,給老百姓帶來安全隱患。這樣的企業,不該急功近利引進,更不應該“保護”。

  直至施立民獲刑,岫岩縣的很多幹部才感覺到了危機在一步步逼近,害怕自己成為“下一個無辜者”。

  “上級逼下屬執行應問責”

  廣東德比律師事務所汪天可律師認為,下級部門在執行上級領導決定時,不能亦步亦趨,盲目遵從,必須得有自己的獨立思考。“上級有命令權和指揮權,下級應該遵守上級作出的決定,但是如果上級的命令明顯違法,那麼下級應提出質疑和反駁意見,不執行該決定”。

  汪天可説,公務員要對領導的命令有判斷力,不能只聽領導講,而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來作出決定。“如果上級領導是以一種強迫的方式下達命令,下級在執行過程當中出現問題,應實行問責制,需要追究上級領導的責任。

  去年4月,《南方日報》曾報道了廣東廉江市國土局副局長何耘韜執行上級不當命令,被判以玩忽職守罪獲刑半年一事,引發了一場公務員關於上級不當命令是否該執行的熱烈討論,進而成為全國性的熱點事件。最終,在法學專家解讀和公眾的監督之下,何耘韜無罪釋放,官復原職。

熱詞:

  • 施立民
  • 濫用職權
  • 國土資源監察大隊
  • 濫用職權罪
  • 行政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