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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捷達連撞九名路人 西單撞人案終審維持原判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3日 07: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光明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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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自己的訴求能夠引起社會關注,駕車在西單繁華商業街連撞9人。“11 22西單撞人案”被告人李洪海在一審被北京市一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後曾提出上訴。記者昨日獲悉,北京市高級法院終審駁回了李洪海的上訴、維持原判。該案的民事賠償部分,目前也已進入執行程序。

  2010年11月22日上午,在西單北大街,一輛銀灰色捷達毫無預兆地加速並衝向路邊行人和騎車人,瞬間,先後9名路人被撞倒或撞飛。最終肇事車輛在一輛正在執行任務的警車前停下,肇事司機舉著手下車後説:“我要投案。”9名傷者案發後被送往醫院救治。

  經查,製造“11 22西單撞人案”的肇事司機是31歲的黑龍江來京人員李洪海。據李洪海在公安機關供述,他一直感覺有一個3000人的殺人集團要害他和他的家人,因此經常感到胸口疼。案發當天,他覺得身體不舒服,準備到阜外醫院看病,開車到案發地附近後,又決定先報警處理殺人集團。他兩次打110報警,被告知在現場等候民警處理。在等候過程中,他覺得製造點影響才能讓外界關注殺人集團,遂開車撞向人群。案發後經精神病鑒定,李洪海被認定為精神分裂,在作案時為限制行為能力。

  市一中院經過審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判處李洪海有期徒刑7年,附帶賠償9名傷者的經濟損失。一審宣判之後,李洪海以量刑過重提出上訴。北京市高院經過審理終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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