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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醫院醫生被砍傷案一審宣判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3日 00: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報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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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王維維)同仁醫院耳鼻喉科主任徐文被砍傷案昨天在市二中院開審,行兇者王寶洺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附帶民事賠償53萬餘元。受害人徐文的代理律師稱,1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沒有獲得支持,家屬考慮就民事賠償部分提起上訴。

  昨天上午,身著病號服的王寶洺出現在市二中院第三法庭。因其喉癌無法正常發聲,法院為保證庭審正常進行,特意在被告人席上添加了專業話筒,用於增音。同仁醫院醫生、雙方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獲准旁聽。

  據指控,王寶洺因認為被害人徐文對其實施手術有過錯,懷恨在心並起意報復。2011年9月15日15時許,王寶洺攜帶菜刀至同仁醫院門診樓四層耳鼻喉科,持刀連續砍擊徐文。檢方認為,王寶洺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量刑13至15年。受害人家屬向王寶洺提起附帶的民事訴訟,要求其賠償63萬餘元,包含醫療費等53萬餘元、精神損害賠償金10萬元。

  庭上,王寶洺的辯護人替他向法庭讀了一份悔過書。在悔過書中,王寶洺稱自己的舉動是一時糊塗,本意並不是要殺人,只是想砍傷徐文讓她出醜。他説,自己現在已經意識到錯誤,也對受害人表示深深的歉意。

  王寶洺的辯護人據此為他做了罪輕辯護,認為王寶洺只是涉嫌故意傷害,而不是故意殺人,建議對他處以3至10年的徒刑。

  但受害方並不認同這一辯護。徐文的律師高子程説,庭審過程中王寶洺本人並未親口説過悔過之語,反而繼續強調醫院的過錯,還否認有殺人意圖。“他用菜刀砍受害人頭部,恐怕不僅是為了讓人出醜。”高子程説,王寶洺在案發前的微博及向衛生局寫的投訴信內容,足以證實其是蓄意殺人。

  下午1時許,在開庭近4個小時後,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寶洺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附帶民事賠償受害人醫藥費53萬餘元。同時,法院以無事實依據為由駁回受害方關於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訴訟請求。

  據悉,徐文家屬正考慮就該案民事賠償提起上訴。

  爭議:15年,判得重了嗎?

  徐文的家屬希望對王寶洺從重處罰。“他的主觀惡意很明顯,手段也很殘忍,造成了嚴重的後果。”高子程認為,15年的量刑無法起到警示行兇者的作用,反而會讓醫護人員寒心,而駁回精神損害賠償金的判決更是無法讓家屬接受。

  王寶洺姐姐庭後對記者表示:“最後的判決,對我們説太重了,雙方都犯錯誤,大夫犯錯誤,我們(指王)也不是沒有原因便對她施暴。現在他還是個病人,太可憐了。”

  追訪:徐文恐難再回手術臺

  據徐文的律師高子程介紹,徐文醫生仍在休養恢復中,她的手臂現在一直顫抖,能繼續從事本職業的可能性不大,恐很難再上手術臺,這也給徐文造成了無法彌補的終身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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