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村民收留流浪漢十餘年遭索賠30萬續:原告敗訴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2日 22: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東方網4月20日消息:2月9日,本報報道了未央區百花村村民王小庚收留流浪漢十餘年遭索賠30萬元一案。4月17日,未央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劉立旺的訴訟請求。原告家屬表示要求上訴。

  十幾年前的一個清晨,未央區百花村村民王小庚將路邊流浪漢劉立旺帶回家中,十幾年後,劉立旺將王小庚告上法庭,要求支付18年勞務報酬等共計334920元。

  未央區人民法院認為,原告劉立旺在被告王小庚家居住、生活了十餘年,雖在被告家養牛、養豬及與被告生活期間曾幫助被告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但均係原告自願行為,被告未曾限制原告人身自由,亦未安排、指派原告工作。原告無證據證明與被告之間事前及事後達成過口頭或書面的有關勞務合同的任何約定,且被告在收留原告期間對原告管吃管住,有病帶其治病,避免了劉立旺因不識字、語言不通而四處流浪可能遭受的危險,對原告實施了救助,且劉立旺在王小庚家並未受到苛刻對待。故原告與被告之間僅為共同生活關係,不存在勞務法律關係。

熱詞:

  • 原告
  • 被告
  • 流浪漢
  • 村民
  • 未央區
  • 索賠
  • 百花村
  • 養豬
  • 養牛
  • 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