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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通報稱沒有強行留置或處理過居民養犬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0日 20: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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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8日,哈爾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就加強養犬管理情況進行通報。針對社會上傳言“哈爾濱禁狗”並配發一些所謂打狗、殺狗的圖片,哈爾濱市公安機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還沒有開始犬類整治工作,到目前為止哈爾濱沒有一隻居民飼養的犬只被公安機關強制留置或者處理。

  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韓峙説,目前哈爾濱飼養寵物犬數量在十萬隻以上,每年公安機關處理犬只傷人和引發的治安案件達500余起,並且呈逐年上升的趨勢,“犬患”問題日益突出。

  據哈爾濱市人大法制委委員、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宋萬金介紹,1996年哈爾濱制定了《哈爾濱市限制養犬規定》,已經不能滿足現階段養犬管理的需要。2008年,市人大經過充分調研和走訪,借鑒了外省市的犬類管理經驗,結合哈爾濱實際,于2011年7月通過了《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2011年10月經過省人大批准,于2012年4月1日正式實施。

  根據哈爾濱公安機關犬類管理工作方案,犬類管理將分成四個階段逐步推進,第一階段為前期準備階段,自4月1日至5月30日,主要開展犬只的摸底調查和對《條例》的宣傳工作;第二階段為登記辦證階段、自5月31日至10月30日,對犬只進行登記辦證;第三階段為集中清理階段,自10月31日至12月30日,對違規犬、流浪犬、遺棄犬只進行集中清理;第四階段將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韓峙表示,哈爾濱出臺養犬管理條例以來,確實引起了一些爭議,但“目前為止公安局沒有對哈爾濱的一隻犬採取強制捕殺,沒有網上所説的獵殺大型犬”,網上一些所謂打狗、殺狗的圖片均不是哈爾濱的。11月1日起,公安機關將對市區內禁養的犬類進行集中安置和飼養,但絕不會採取隨意虐殺的處理方式。

  哈爾濱市政府秘書長黃玉生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文明養犬、關愛動物”是城市文明的一個重要標誌。作為人民政府,既要對人大制定的《條例》認真執行,維護法律的權威性,又要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科學組織,穩步實施,充分體現以人為本。 (記者高增雙、王子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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