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禁止政府還貸公路違規轉讓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5日 12: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天津網-數字報刊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據新華社北京4月12日電(記者林紅梅)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近日聯合下發通知,禁止將政府還貸公路違規轉讓或劃轉成經營性公路。

  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何建中12日在此間介紹,五部委辦于去年6月10日起在全國集中開展了清理公路違規及不合理收費工作。在清理工作中發現,一些地方對將政府還貸公路違規轉讓或採取行政措施轉成經營性公路進行建設和管理的問題未提出整改意見,個別地方還以搭建公路建設融資平臺為由,繼續進行違規轉讓或變更收費權屬。

  針對以上情況,何建中表示,五部委辦在最近聯合下發的通知中提出要求,禁止以體制調整、資産重組、有利融資等名義,違反《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將政府還貸公路,包括在建或已批復可研但尚未開工建設的政府還貸公路,轉為經營性公路,隨意變更政府還貸公路屬性。凡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已將政府還貸公路轉為經營性公路進行建設和管理的,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要儘快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並限期組織實施,確保政府還貸公路屬性歸位。政府還貸公路違規轉為經營性公路後,已提高收費標準或延長收費期限的,要恢復原收費標準和收費期限;對已批准的政府還貸公路,在建設過程中轉為經營性公路並確由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建設的,應按規定程序報原批准單位重新批准。

熱詞:

  • 公路建設
  • 轉讓
  •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 部委辦
  • 權屬
  • 運輸部
  • 資産重組
  • 國家發展改革
  • 融資平臺
  • 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