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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促銷承諾永免物業費 十三年後房開業主都煩惱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4日 21: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浙江在線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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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線04月13日訊樓市持續低迷,各大新盤出盡促銷奇招,如送車、送房稅、溢價回購等,尚不知效果如何。

  但眼下,我市永嘉大廈的業主和房開,卻在為13年前的促銷“免終身物業費”苦惱不已。業主説房開提供的物業沒有資質,並佔有業主所有的設備層;房開稱物業費用大,出租設備層是為了抵物業支出。商報記者章卉卉

  業主:物業單位沒有資質

  永嘉大廈位於市區環城東路,由一棟高樓和一棟裙樓組成,共260戶。張先生是永嘉大廈最早一批購房者之一,在1997年剛開盤時就買下了一套高樓房。他説,當時是被該大廈促銷的“免終身物業費”所吸引,並且寫入購房合同。

  房子于1999年交付,這13年來,房開確實沒有收取業主物業費。但張先生説,房開提供的物業服務縮水嚴重。“一、這個名為吉達物業公司的單位,是房開自己組建的,在相關部門查不到資質證明。二、保安只有4名,值夜班常在酣睡,使大廈失竊好幾回。保潔2名,可大廈墻壁上布著大片牛皮癬。”他説,房開一直佔著三樓設備層,按相關法規,這應歸全體業主所有。

  業主陳先生是二手房東,他説當初聽仲介説不用支付物業費,感到很佔便宜。如今看到這樣的物業管理,還不如給點錢住得舒適些。

  房開:有資質的物業費用大

  該大廈由永嘉大廈開發建設公司開發,現更名為永廈建設有限公司。該公司一名副總經理説,當年樓市蕭條,幾個股東出了這個促銷主意。但很快就意識到幾十年的保障難度。所以,公司將原本2.2米高的設備層抬高到2.8米,建築面積達一千多平方米,花費了500來萬元。簽合同時,曾和購房者口頭説好設備層用於出租,所得用於物業開支。

  在採訪中,他也坦承目前的物業單位沒有資質,是公司特為永嘉大廈組建的。因為費用問題,有資質的物業根本不願來。現在,人工費年年漲,出租設備層和營業房所得都已抵不了物業開銷。他覺得十多年經驗表明,這招促銷對房開和業主都不利。

  律師:業主可自聘物業,讓房開埋單

  浙江中堅律師事務所律師謝佩信看了購房合同説,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這份合同是有效的。而且,業主如對房開提供的物業不滿意,可自聘物業單位,所需費用仍由房開支付。

  至於設備層,房開公司需提供證明沒有讓業主承擔建設費用和分攤面積,才能表明所有權。否則,按《物權法》應歸業主所有。

  房管局:沒有資質的物業不可經營

  溫州市房管局鹿城分局物業修建科工作人員説,沒有資質的物業公司不能進行經營。但永嘉大廈的情況很特殊,它的物業單位並沒有向業主收費,所以很難依據現有法律法規進行調查處理。而設備層依據法規是不能作為他用,如改變結構和用途,需要上報相關部門審批。

  “從合同看,免物業費是房開和業主的民事約定。因沒有細化服務內容,在履行中肯定會出現矛盾。”該工作人員説,目前,我市尚無其他案例。他還表示,今後房開在做促銷活動,以及業主面對促銷時,都應多考慮長遠利益,細化雙方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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