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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工委發聲 反對著作權法草案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4日 09: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報業網-揚子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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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國家版權局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引起了音樂界集體討論。4月11日,中國音像協會唱片工作委員會和中國音樂家協會流行音樂學會在京召開發佈會,公佈音樂行業發展數據和現狀,發表對46、48、60、69、70等條款的修改意見,並表示會將最終修改意見匯總遞交給修法機構。宋柯、劉歡、谷建芬等都參與了討論。

  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中的部分條款,中國音像協會唱片工作委員會(唱工委)和中國音樂家協會流行音樂學會提出了明確反對。

  會上,與會嘉賓一致認為,草案提出的“作品首次發表3個月後,版權可以隨意使用”使得唱片公司為新歌曲付出的製作和推廣付之東流。並稱由此可以想見的結果是:山寨歌曲滿街飄揚,山寨歌手到處跑場,各種刀郎各種陽剛們在分化著本來就不繁榮的市場,侵權者旋即合法上岸,而他們只需要給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交些使用費而已。“那麼以後,作者不願意寫好歌,歌手沒動力努力把歌唱紅,音樂公司不願意投資錄音和市場推廣,版權公司不去尋求最佳的渠道合作方,音樂工業原創動力的根基就會倒塌。”

  其次,與會嘉賓們認為,在“草案”中有關音樂的幾條重大條款之修改,無一不是將權利盡力傾斜于集體管理組織。並稱:“如此無益於權利人的合法主張。”新 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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