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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錯糾錯處理“攔飛機”沒有贏家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4日 04: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國際在線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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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1日,上海浦東機場20余名旅客衝入跑道逼停飛機。乘客稱航班因天氣延誤,航空公司沒有及時安置旅客,亦未道歉,旅客多番輾轉維權以致情緒失控。攔機事件發生後,航空公司給每位乘客賠償了1000元。對此,有律師表示此風不可長,擅闖跑道危害公共安全應受罰。(4月12日《東方網》)

  衝進跑道逼停飛機,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而最終的結局是航空公司給每位乘客1000元,這般判罰的確不可思議,引發爭議也完全在情理之中,畢竟,在整個過程中,法律完全被忽略與無視了。須知,擅闖機場跑道,涉嫌違反《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第16條、《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情節較重的,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可如今這些乘客,卻毫發未傷,完全超越了公眾的常識。

  正如大眾所擔憂的那樣,這般處罰,只會縱容不理性維權者,給公眾傳遞不良信號──認為維權時必須要有動靜,而且動靜越大越好,似乎“會鬧的孩子有奶吃”。這是一種極錯的誤導,顯然的是,如果每一次不理性維權都能受到這次“攔飛機”的待遇,那公共安全的隱患必定難以估量。

  機場有錯,但不至於錯得這麼離奇,可為何機場卻要選擇息事寧人呢?只能説,機場負責人都對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不自信。儘管平時傲慢與驕橫,但一遇到特別強硬的維權者,自身就焉了。畢竟,不理性維權的背後,必然是機場對乘客合法權利的不尊重,而這次也正是如此。事發在上海,傳出去對機場不利,當輿論蜂擁時,自身飯碗也可能被波及,或許正是出於這樣的考慮,機場才有了從強硬到軟弱的大轉變。

  顯然的是,讓上帝的歸上帝,讓愷撒的歸愷撒。機場服務態度不好,沒有盡到應有的義務,乘客要求賠償,自在情理之中;但乘客不理性,衝進跑道,卻不是一個簡單的道德問題,而是法律問題,因為乘客的行為已經給公共安全帶來極大的隱患,那對乘客依法進行處罰,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不放過對航空公司的過錯,也不應饒恕乘客的違法行為,這才是最為明智的做法,也才是真正的“依法辦事”。

  遺憾的是,當前的處罰卻忽略了乘客的違法事實,以錯糾錯,這比“攔飛機維權”性質更為惡劣,更沒有贏家。畢竟,在不理性維權之下,公共安全便難以保證,而這一旦得不到應有的處罰,那後繼者必然層出不窮,而你我每一個人,都是潛在的受害者,沒有人能置身事外。以犧牲公共安全來進行的維權,不過是從一個惡到另一種惡,本質上毫無差別,都是必須禁止的“惡”。在正當維權途徑不暢時,可以通過很多方式維權,如行為藝術等,但千萬不能以犧牲公共安全為代價,

  不過話又説回來,“罷機”“圍攻空姐”“打砸值機櫃臺”,甚至如今的“攔機”等行為頻頻發生,不是光有法律強硬、依法對始作俑者進行處罰便萬事大吉的。兔子急了尚且會咬人,更遑論人了。違法者要依法進行處罰,但相關部門督促機場提高自身的服務質量,也是義不容辭的。不然,在一次次踐踏公共安全的維權路上,你我很可能就是下一個“維權與反維權博弈下”的受害者。(龍運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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