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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劉佳)4月9日,成都市質監局公佈了與成都市工商局、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3月對成都市生産、流通環節生産經銷的部分食品和進口食品質量的抽查結果,146批次中,有2批次食醋不合格:一批次檢出甜蜜素,另一批次檢出對羥基苯甲酸丙酯。成都市質監局已責令相關企業立即停止生産和銷售不合格産品,依法召回不合格産品,並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成都市質監局共抽查了成都市企業生産的醬油、食醋、其他糧食加工品、薯類食品,抽檢産品46批次,合格44批次,合格率95.7%。成都市尖壯酒業食品有限公司、成都市黃府釀造有限公司兩家企業生産的食醋經檢測不合格。成都市工商局對成都市流通環節的調味品進行監測,共抽檢了60個批次,全部合格。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共受理進口食品報檢40批次,合格率100%。
專家分析認為,甜蜜素(環己基氨基磺酸鈉)是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允許使用的甜味劑,但不能使用在食醋産品中;《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GB2760-2007)是允許羥基苯甲酸丙酯及其鈉鹽使用在食醋中的防腐劑,但在新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中,已取消了對羥基苯甲酸丙酯及其鈉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因此,造成食醋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認真查閱《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導致設計生産配方不符合標準規定或沒有及時調整産品工藝配方,同時也不排除企業為改善産品口感,故意添加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