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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委託鞋廠造假 開網店半年賣出了250多萬元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2日 07: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福州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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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新聞網訊 黃某與多名同夥在淘寶網開網店創業,不過他們經營的不是正當生意,而是假鞋。黃某等人購買正品匡威牌硫化鞋交給鞋廠依照式樣生産出假鞋,然後在他們的網店上銷售。半年內,黃某等人共銷售出金額達258萬餘元的假鞋。日前,鼓樓區檢察院對黃某提起公訴。

  2008年6月,在福州一所高校就讀的學生黃某與丁某、徐某(均另案處理)共謀之後,共同出資在淘寶網上的金山鞋業和平民鞋店銷售鞋子。他們認為銷售假鞋利潤空間大,於是這兩家網店成了他們銷售假鞋的窩點。

  丁某和徐某購買了正品匡威牌硫化鞋,通過關係找到莆田一家鞋廠,委託該廠依照式樣製造假鞋。此後,黃某等人租下倉山區金匯豪庭的3套單元房,作為存放假鞋的倉庫。他們還進行了分工,黃某負責管理網店的客戶服務及諮詢工作,丁某負責進貨及財務管理,徐某負責進貨並提供進貨資金等。

  2008年12月4日,警方在黃某等人租用的單元房內查獲2.2萬雙“匡威牌硫化鞋”。經商標註冊所有人美國耐克公司駐廣州辦事處鑒定,所扣押的“匡威牌硫化鞋”均為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經查,自2008年6月1日至12月4日,黃某等人通過網店銷售的假冒註冊商標的匡威牌硫化鞋金額總計達258萬餘元。

  案發後,黃某逃離。去年12月10日,黃某向警方投案自首。檢方認為,黃某夥同他人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以假冒註冊商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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