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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去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333天 人大代表質疑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1日 06: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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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杭州4月10日電(記者 嚴格)正在舉行的杭州市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上,杭州市政府公佈,2011年按現行標準全市市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333天,優良率為91.2%。

  在當天的小組討論中,這一數據遭到杭州市人大代表、杭州市二中校長葉翠微的質疑。

  葉翠微表示,自己每天穿行杭州市區上班,從自己切身感受和老師們的交流,覺得杭州好天氣一年不會超過100天,對於政府工作報告中杭州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333天,他表示“讀不懂”。 葉翠微建議要進一步完善空氣質量的評價體系。

  全國政協委員、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重華表示,目前政府公佈的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和老百姓感受相差巨大,並非地方政府弄虛作假,而是空氣質量的指標體系還是沿用現行老標準,如大氣中顆粒物是監測PM10而非PM2.5。杭州市2011年全市市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333天,優良率為91.2%,這是按現行標準得出的結論。而近年來城市機動車數量劇增尾氣排放加大,建築工地揚塵和企業污染的違章排放情況也不容樂觀,按照現行標準已經很難真實反映當地空氣質量。

  2011年全國“兩會”陳重華曾經建議修訂環境空氣質量評價體系,其後得到環保部的積極回應。

  今年3月,國家環保部發佈新修訂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以下簡稱新國標),新國標在增加了PM2.5和臭氧8小時濃度限值的同時,還收緊了PM10等污染物的濃度限值,收嚴了監測數據統計的有效性規定,將有效數據要求由原來的50%—75%提高至75%—90%。新國標自發佈之日起,就已啟動分步實施工作。

  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曾表示,按照新國標,全國將有2/3的城市不達標。

  杭州市人大代表、杭州市二中校長葉翠微表示,人大代表關注空氣質量這一關鍵指標責無旁貸,對於空氣質量惡化這一城市頑症應該“齊心協力,各司其職”。政府應該加大對於污染源的治理和整治力度,對於生活在這個城市的民眾,積極倡導綠色出行,加大對環保違法之監督,只有這樣才能根治“頑症”。

  全國政協委員、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重華告訴記者,除了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指標,目前還有不少事關民生的指標與普通民眾感受相差甚遠,如城鎮登記失業率等,她建議應該及時完善修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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