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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房管局長持槍行兇"案三大疑團待解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0日 08: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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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鄭州4月9日電(記者秦亞洲)雖然河南省漯河市房管局召陵分局副局長牛豪已于近日被警方刑事拘留,但這起引發全國關注“持槍行兇”案,仍然存在“牛豪毆打威脅前往採訪的媒體工作人員時,是否持有並使用槍支?”“牛豪和在建樓盤‘河畔雅墅’有何關係?”以及“樓盤‘河畔雅墅’是否屬於違規建築?”三大疑團有待破解。

  疑團一:牛豪毆打威脅前往採訪的媒體工作人員時,是否持有並使用槍支?如果持有槍支,那麼槍支從何而來,是什麼型號?

  4月7日晚,河南省漯河市警方向新華社記者證實,牛豪因涉嫌非法拘禁被警方刑事拘留。但是,當記者問及犯罪嫌疑人牛豪毆打威脅前往採訪的媒體工作人員時,是否持有槍支,漯河市警方稱,“目前正在調查,無法肯定,也無法否定。”

  自稱是河南省《黨的生活》雜誌社記者的袁虞卿,向警方和一些媒體表述,他被牛豪等人劫持到距離漯河幾十公里遠的一處麥田裏,牛豪用槍頂著他的頭,威脅並毆打了他。此後,“房管局長持槍行兇”成為網絡熱詞。

  但是,此案中的另外兩名關鍵人物,同樣被牛豪等人毆打威脅的《漯河廣播電視報》工作人員周大增和自稱是《人民在線》網站記者的郭存根,均向記者表述“沒有看到牛豪帶槍”。

  我國對槍支彈藥有嚴格的管理規定。此案之所以震驚全國,重要原因之一是網絡上廣泛流傳犯罪嫌疑人牛豪“持槍行兇”。

  案發至今日已經整整兩周時間,警方刑事拘留牛豪的原因是“涉嫌非法拘禁”,而未就這一事件中最核心的槍支問題給予明確結論,增加了人們對這一案件複雜性的猜測。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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