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店內購物看好財物 多留心眼防竊賊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8日 17: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合肥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外出購物時看到商店內心儀的衣服、鞋子都會忍不住一試,這個時候人們往往都會放鬆警惕,對隨身攜帶的物品看管不嚴,這樣就給了犯罪分子可趁之機。近日,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盜竊案件,被告人張某某就是專門趁人試鞋不備時拎走隨身包物實施盜竊。

  2011年10月5日18時30分許,張某某夥同綽號“大宏”、“園園”的人(另處)竄至合肥市樂普生附近某鞋店,趁楊某坐在凳子上試鞋之機,由“大宏”、“園園”在旁邊望風,張某某趁楊某不備將其挎包拎走,後逃離現場。被盜挎包內有現金160元和黑色諾基亞5232型手機一部(價值890元),手機被其以200元的價格銷贓,所得贓款被其揮霍。2011年12月8日17時30分許,張某某故伎重施,夥同綽號“燕子”的人竄至樂普生附近某鞋店,趁韋某某坐在凳子上試鞋之機,由“燕子”在旁邊望風,張某某趁韋某某不備將其挎包拎走,後逃離現場。被盜挎包內有現金500元和信用卡等物,贓款被均分揮霍。2011年12月14日22時許,在樂普生附近,張某某因形跡可疑被反扒巡邏隊員抓獲將其移交至廬陽刑警一對審查,張某某如實交待了上述盜竊犯罪事實。案發後,張某某的親屬已主動賠償被害人韋某某的損失。

  廬陽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依法予以懲處。其曾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刑罰執行完畢以後,在5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從重處罰。據此,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孫嫻

熱詞:

  • 張某某
  • 財物
  • 大宏
  • 燕子
  • 竊賊
  • 刑罰執行完畢
  • 有期徒刑
  • 購物
  • 逃離現場
  • 判處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