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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資産作假者5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房 輪候選擇增一次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8日 12: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河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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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公租房的大量建設和經適房適時退出提上日程,我市將進一步強化保障性住房準入退出管理。中原網訊昨日,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後,凡出現虛報、瞞報家庭資産並已經查實的家庭,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同時擴大經適房銷售輪候選擇的機會,由原來的兩次增至3次。記者胡審兵/文 馬健/圖

  準入:健全多部門協作的家庭經濟狀況審核機制

  市房管局規劃和住房保障處處長馮榮智介紹,鄭州市將調研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準入退出管理的通知》,強化準入管理,健全住房保障、民政、公安、稅務、金融、工商、證券等部門及街道、社區協作配合的家庭經濟狀況審核機制。馮榮智稱,下一步將全面推行申請住房保障“雙承諾制”,儘快建立住房保障誠信檔案,完善失信懲戒制度。另外,計劃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信息刊登在媒體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退出:享受家庭買其他住房,需先退出保障房

  市房管局副局長賀明理介紹,除了日常監管外,今後在退出管理上要進一步強化,建立保障對象自行申報、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監測、主管部門和社區核查、群眾舉報查實等退出管理機制。

  對於已購、已租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再購買其他住房的,必須辦理保障性住房退出手續。同時,市房管局將把已購經適房尚未補交差價款取得完全産權的對象在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據介紹,2011年,全市有844戶家庭被取消經適房購房資格,其中因虛假戶籍或戶籍不滿3年取消了85戶家庭。另外,經市、區兩級動態審核,已累計有1368戶家庭因為不符合申請條件被取消了廉租房保障資格。此外,截至目前,我市共受理已購經濟適用住房補交差價款2539套,辦結2446套。

熱詞:

  • 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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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對象
  • 經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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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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