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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3月31日從省建設廳住房保障處了解到,今年青海省將採取四項措施確保保障房建設和分配。
企業存量土地建公租房今年在保障房建設中,市縣政府除按規定籌措和落實地方配套資金外,各地住房公積金增值凈收益、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0%將用於保障房建設、運營和管理。同時,鼓勵企業利用存量土地建設公租房,並嘗試推進廉租房共有産權建設管理模式,拓寬資金渠道。
保障房用地設綠色通道今年保障房建設用地將設立綠色通道,由市縣單獨申報,國土資源部門單列計劃、單獨審批。未能按時落實保障房用地的市縣,將暫停其房地産開發項目用地審批,同時集中建設的保障房,儘量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礎設施齊全的地段。
保障房建設稅費減免對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公租房建設將一律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電力、通訊、市政公用事業等將對保障房減免管網增容等經營性收費,把保障房各項費用標準降到最低。
嚴把保障房分配關口 今年將有一批保障房建成分配,我省將從明確對象、程序公正、機會均等、公開透明、技術支撐五個環節,嚴把分配關口,根據各地居民收入、住房狀況等情況,合理確定各類保障房的具體准入標準,並向社會公佈,同等條件下將優先照顧殘、老、特殊困難家庭。(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