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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兄妹集資詐騙逾一億元被判死緩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7日 18: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寧波網-寧波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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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溫州4月6日電(記者張和平)4月6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兄妹合夥非法集資案件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王彩平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法庭查明,被告人王彩平,女,1982年出生,溫州市龍灣區人。自2009年開始,被告人王彩平夥同其兄王光林(在逃)以購買廠房、購置房産、開擔保公司的名義,以支付高額利息為誘餌,向他人借款。

  2010年1月王彩平與王光林開始進行期貨投資,自2010年1月至10月,王彩平騙取鄭某等15名被害人10011多萬元人民幣。王彩平與王光林並沒有償還能力,卻將大部分騙取的資金用於投資期貨與黃金,並造成鉅額虧損。至案發時,除支付利息580余萬元外,仍有9400余萬元的損失無法歸還。2010年11月23日,王彩平與部分被害人協商不成被扭送至永中派出所。

  法院經審查認為,各被害人的陳述均證實王彩平、王光林分別以購買廠房、購置房産、開擔保公司的名義向人借款,但王彩平和王光林事實上將大部分集資款投入期貨和黃金投資,屬於虛構借款理由、隱瞞資金真實用途,向社會不特定人非法募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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