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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搶注種種亂象:個人註冊出現反復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6日 13: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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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視頻分享網站“六間房”購買“6.cn”,同年,谷歌(中國)購買“G.cn”,2010年新浪購買“T.cn”,2011年,卓越購買“Z.cn”,這幾個買家都耗資上百萬元。

  從網上現有的CN域名起拍價來看,價格炒到幾萬至幾十萬元不等,如“10086.cn”的起拍價為10萬元,“DV.cn”25萬元,“Q.cn”30萬元。域名的價值,可見一斑。

  域名投資人鄭敏傑也在其中獲利頗豐。2003年,他將“b.cn”到“z.cn”等23個單字母的cn域名全部註冊,後來,他將13個單字母域名出售,其中f.cn、b.cn、u.cn賣了9.8萬元。鄭敏傑説,他的成本只有8000元左右。

  北京市盛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中國互聯網協會政策與資源委員會專家于國富説,域名交易並不違反相應的法律規定,是一個普通的知識産權的投資行為,“但以牟利為目的搶注他人商標、品牌或知名的商品服務名稱而註冊域名並惡意出售,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會給自己帶來比較大的風險”。

  投資域名的暴利,行業管理的漏洞,使這個行業呈現出了種種亂象。

  個人註冊出現反復

  2004年公佈施行的《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並未禁止個人註冊使用域名。但從2002年的第一版《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域名註冊實施細則》到2009年6月5日開始實施的新版“域名註冊實施細則”,第十四條一直都是“域名註冊申請者應當是依法登記並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

  而在2008年鄭敏傑訴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網絡域名糾紛一案中,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為《域名註冊實施細則》的規定顯然與《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相衝突,由於《域名註冊實施細則》的效力低於《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故其相關規定不能適用。另一方面,從制定時間看,《域名註冊實施細則》也不能對2004年12月20日起施行的《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産生影響。

  2002年12月12日,CNNIC發佈了《關於CN二級域名註冊實施方案的通告》。2003年3月17日,CNNIC正式開放二級域名註冊。當時註冊一個域名需380元,價格很高,且規定個人不能註冊。

  域名投資人王韜(化名)説:“2003年到2007年,大家還持觀望態度。2006年,我發現很多好的域名都沒被註冊。”

  到2004年,註冊的CN域名總共只有幾萬個。2005年3月,CNNIC邀請當時較知名的三四十個域名投資人,在北京郊區一個度假村召開非正式會議。鄭敏傑也被邀請參會,他回憶説:“這次會議沒有會議名稱,主要就是鼓勵我們投資,商量如何把CN域名做上去,通過投資炒起來。”

  2007年3月7日至12月31日,CNNIC實行“CN域名一元體驗活動”,打開個人註冊的大門,但《註冊實施細則》第十四條這一限制性註冊條款並未被同時修改。

  在“一元體驗活動”中,部分註冊服務機構註冊CN域名僅需1元,CN域名迎來註冊高峰。2007年9月國內媒體報道稱,“CN域名已經突破670萬個,在全球國家域名中排名第二,註冊量2007年首次超過國內COM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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