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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店售假表5年牟利400萬 商城未核實身份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4日 03: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信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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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時報訊(記者魏徽徽通訊員海法宣)越來越多人習慣於網上購物,網購日漸朝著品牌化、高端化方向發展,卻也充斥著不少假冒偽劣産品。前日,廣州海珠區法院對一起網店售假表長達5年,總額超過400萬的案件作出宣判。店主陳宇明獲刑4年,並處罰金250萬元,也是當天全市集中宣判“三打兩建”案件中量刑最重的判決。但法官指出,儘管網絡商城準入機制欠缺,後期監管不力,但因為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商城在此並未被追究責任。

  網店售假表判罰250萬

  現年34歲的陳宇明是廣東臺山人。2006年8月12日,他用弟弟的身份資料在國內某知名網絡交易平臺,登記註冊成立了名為“時間空間店”的網店,並設立了支付寶(微博)賬戶。從2007年8月14日起至2011年11月9日長達5年時間裏,陳宇明在網上公然銷售假冒“TISSOT”(天梭(微博))、“D&G”、“BURBERRY(微博)”(巴寶莉)、“EMPORIO ARMANI”(阿瑪尼)等註冊商標的各類手錶,卻一直未被查處。

  2011年,上海公安機關查處其他銷售假冒物品時,發現了大量購買涉案物品的買主陳宇明。同年11月11日,海珠公安根據“亮劍行動”專項行動辦公室提供的線索,在海珠區將其抓獲,繳獲假冒名錶價值人民幣28.8萬餘元。根據網店上的訂單交易成功記錄,銷售假冒名錶金額共計人民幣401余萬元。

  海珠法院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對陳宇明判刑4年,並處罰金250萬元。凍結的銀行存款233萬餘元作並處罰金處理。

  網上商城未核實身份

  陳宇明稱,最初銷售的假表是從深圳羅湖附近的水貨檔口購回的,後來他從站西路鐘錶城拿貨,再根據其他網店的標價及自己的進貨價確定售價,而網頁上的手錶圖片則是從其他同類網站上粘貼而來。其網店等級為四星,其中部分消費記錄是為刷網店信用而做的假交易。

  陳宇明庭後表示,他沒有想到開網店賣假表會被判刑,禁不住潸然淚下。陳宇明告訴記者,之所以用弟弟的身份資料註冊,是因為“那時候(舊身份證)拿去換證了”,網上虛擬商城沒有對他的身份進行核實,而且開網店是完全免費的。他説“入貨(數量)記不起來了,賺了多少也沒有算過”,但“肯定沒賺那麼多錢”。

  該案審判長肖燕法官指出,隨著網購的人越來越多,網上售假的高利潤回報吸引了很多人鋌而走險,而網上售假長期氾濫又沒有得到監管,使得更多人抱著僥倖的心理。而網絡商城不但缺乏準入機制,也沒有要求商家提供所售商品的商業註冊聲明、授權書等。但由於法律對此沒有明確規定,商城在此並未被追究責任。

  肖燕表示,網絡銷售食品、藥品、奶粉等危害性更大,北京還曾有過在網店售賣毒品和槍支的案例,而目前法律沒有規定網絡虛擬商場對此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除售假以外,網店偷稅漏稅也很嚴重。肖燕認為,完善網絡監管已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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