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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擴大新股詢價對象範圍 取消網下配售鎖定期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3日 21: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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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4月1日電(記者 楊波)中國證監會今日晚間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並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意見稿擴大了新股詢價對象範圍,規定主承銷商可以自主推薦5-10名投資經驗比較豐富的個人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配售。同時提高網下配售比例,並取消現行網下配售股份三個月的鎖定期等。

  意見稿規定,除了目前有關辦法規定的7類機構外,主承銷商可以自主推薦5-10名投資經驗比較豐富的個人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配售。主承銷商應當制訂推薦的原則和標準、內部決定程序並向證券業協會備案。發行人、發行人股東和仲介機構不得利用關聯關係或其他關係向推薦的個人投資者輸送利益,或勸誘推薦的個人投資者抬高發行價格。

  同時,提高向網下投資者配售股份的比例,建立網下向網上回撥機制。向網下投資者配售股份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與轉讓股份(以下稱為本次發售股份)的50%。網下中簽率高於網上中簽率的2-4倍時,發行人和承銷商應將本次發售股份中的10%從網下向網上回撥;超過4倍時應將本次發售股份中的20%從網下向網上回撥。

  為了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數量,有效緩解股票供應不足的問題,意見稿取消了現行網下配售股份三個月的鎖定期,提高新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性。發行人、承銷商與投資者自主約定的鎖定期,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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