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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維修人員近4天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31日 02: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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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3月28日訊(通訊員劉雪萍林斐記者朱耕平)一男子因維修人員遲遲不能修復其購買的設備,一怒之下扣押維修人員近96個小時。目前,該男子藺某經濱州市濱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後,被一審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兩年緩刑三年。

  2011年8月,藺某從河北省河間市某電纜設備廠購買了一台設備。該設備在濱州安裝調試後無法運行。心急如焚的藺某連夜趕赴河間市找電纜廠理論,該電纜廠便安排了維修人員楊某隨藺某到濱州維修設備。

  8月22日,楊某跟隨藺某來到濱州後便立即修理該設備,卻始終未修復。25日,藺某多次給廠家打電話要求退還設備款兩萬餘元,但設備廠對此未作出回應,藺某非常不滿意。恰巧此時,楊某提出要回河北,藺某擔心楊某回去後自己更沒希望要回設備款,於是便攔下楊某不讓其離開,並向廠家聲稱,不返還設備款就不準楊某離開濱州。隨後,藺某將楊某帶到其經營的公司,並安排其表弟負責看守楊某至29日。

  一審法院認為,藺某非法拘禁他人,致使楊某無法按自己的意志去支配自己的身體活動,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另查明,藺某在拘禁楊某期間,並未對楊某進行毆打和侮辱,遂對其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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