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違規買的房能不能退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31日 02: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浙江在線-錢江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最近,外地購房者王歡(化名)正為手頭的一宗沒有在杭州透明售房網上簽的購房合同而傷神。因為房價節節下跌,她向開發商提出退房。原以為,這宗合同沒有經過房管部門備案應屬於無效合同,但開發商説,合同已經生效,不同意退房。

  2011年3月,杭州版限購令出臺,一些人因為不符合購房資格而無法購房。於是,就有開發商嘗試“線下簽約”,即不通過杭州透明售房網簽,不備案,而是簽最傳統的紙質合同,希望等到限購政策放開後再簽正式合同。沒想到,現在這批購房者中有人開始要求退房。

  社保不足一年

  違規簽訂紙質購房合同

  這是一個因為社保沒有繳足一年而沒有網上簽合同的案例。

  據杭州版限購令規定,非杭州戶籍購房者,提供2年內(繳納時間要從購房之日起計算)在杭州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稅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限購1套房子。

  王歡看中的這套公寓房總價在120萬元左右,面積100平方米。當時,因為只交了半年的社保,她並不具備購房資格。按照當時的相關規定,違反規定購房的,購房資格審查通不過,不予辦理房地産登記手續。

  2011年4月,在她的要求下,並托了關係,開發商同意和她線下簽約。在合同上,雙方如此約定,王歡無權要求退房,並應該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當時,房價並沒有下跌,簽約後王歡一度還為自己突破常規獲得的購房資格而慶倖。沒想到,2012年一開春,一波又一波降價以不可阻擋之勢洶湧而來。王歡所購的房子雖然沒降價,但周邊樓盤都在降價,王歡有點後悔。

  今年2月份,她以線下簽約不能辦理房屋産權為由提出退房,但開發商不同意。開發商認為,既然是經雙方同意才簽訂的紙質合同,就應該具有法律效力,且當時約定社保繳足一年後重新網簽並前往房管部門進行合同備案,現在王小姐已滿1年時間。

  能不能退房

  應區別對待

  像王歡這樣的購房者其實並不少。據記者了解,從去年開始限購後,杭州的確有部分樓盤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購房者簽訂紙質合同,也就是所謂的“線下簽”。

  這樣的合同到底有沒有效?現在能不能退?記者諮詢過相關律師後發現,這類合同是否有效應區別對待。並不是所有線下合同都可以退房。

  比如王歡此類購房者。他們之所以不具備購房資格是因為沒繳足社保,假如他們要退房,並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從事房地産法律服務多年的浙聯律師事務所主任戴和平認為,此類購房者簽訂的線下購房合同應視為有效。“根據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沒有備案的民事合同還是有效的。”浙江騰飛金鷹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鐘也如此認為,像這種社保沒繳足的購房者,所簽的合同就屬於‘附期限合同’,具備法律效力。等到一年社保交滿後,就可以重新網簽合同並前往房管部門備案,日後也可辦理産權。

  而像購買套數超出限購令規定的購房者,雖然符合最高院2003年司法解釋中“沒有經過備案的民事合同還是有效的” 的規定,但陳鐘認為,因為屬於房産新政明令禁止的限購人群,合同是否真正有效還有待商榷。因為目前還沒碰到此類官司的判決結果,購房者是否可以因此退房要視具體案例而定。

  本報記者 張卉卉

  作者:張卉卉

熱詞:

  • 退房
  • 購房者
  • 開發商
  • 購房合同
  • 房管部門
  • 司法解釋
  • 房價
  • 售房
  • 判決結果
  • 公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