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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離家4年丈夫不能申請低保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31日 00: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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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花嶺區勝利東街社區一位居民的妻子因家庭糾紛離家出走,他生活困難想申請低保,卻無法出具妻子證明材料,只好放棄。3月28日,記者從該社區了解到,經社區多方努力,這對夫妻正式辦理了離婚手續。

  勝利東街社區居民丁先生,于23年前成立小家庭。他的妻子是黑龍江人,小夫妻倆相親相愛,一年後兒子出生。4年前,因家庭糾紛,妻子一氣之下回了老家,之後再也沒有回來。

  丁先生身有殘疾,兒子的身體也不好,都沒有參加工作,父子倆一直依靠親戚接濟生活。3年前,丁先生決定向社區申請最低生活保障。但是,在遞交申請材料時,卻遇到了難題。

  “按有關規定,居民生活困難申請低保,必須遞交家庭成員資料,以核定家庭收入,我無法提供妻子證明,不能申請。”丁先生無奈地説。

  為了自己和兒子的生活能得到保障,同時自感與妻子已沒有破鏡重圓的希望,丁先生決定跟妻子離婚。但是,沒有想到的是,他就此向妻子及其家人提出離婚要求時,卻遇到重重障礙,一直無法辦理手續。前一陣子,社區了解到丁先生的遭遇,決定幫他解決難題。

  “我們電話聯絡了丁先生妻子家人,講述父子兩人困頓的生活,進行了耐心説服。”勝利東街社區楊瑞玲主任説,兩天前,丁先生的妻子回到太原,答應和丁先生辦理正式的離婚手續。

  楊瑞玲主任説,按政府有關規定,居民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如正在辦理離婚手續,需在離婚登記之日6個月後才能申請低保。因丁先生情況特殊,他們打算向上級反映,看能否特事特辦。

  本報記者梁成虎

  插句話

  如今,在省城,居民們生活遇到難事,都習慣尋找社區幫助。近些年,省城眾多社區,通過幫助居民解決了諸如家庭糾紛、鄰里糾紛等難題,促進了社區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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