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李旭利案本週四庭審取消 開庭時間未定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30日 07: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備受關注的李旭利案開庭在即卻又生變故。

  上海法院網公開信息顯示,原定3月29日于上海市浦東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李旭利案件取消,而新的庭審時間在信息中並未公佈。

  上海法院網的開庭取消信息顯示,案件編號為(2012)浦刑初字第706號的李旭利案庭審被取消,而這也是該案庭審時間第三次發生變更。

  資料顯示,該案最早定於3月15日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案由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開庭地點為該院第十五法庭。之後李旭利案屢經改期,第1次是將庭審時間改在3月28日,第2次又改到了3月29日,而開庭地點也由該院第十五法庭改為第一法庭。

  李旭利曾先後擔任南方基金公司及交銀施羅德基金公司投資總監,後轉投私募。2010年10月,重陽投資發表聲明稱李旭利由於身體原因和自身的安排,正式離開重陽投資。

  2011年11月29日,證監會發佈通報,李旭利在2009年2月28日至5月25日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其控制的兩個證券賬戶,先於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買入和賣出相同股票2隻,非法獲利1000余萬元。

  2009年2月28日頒布實施的《刑法修正案》第一百八十條規定,對於非法從事證券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011年1月,原長城基金公司基金經理韓剛因觸犯“利用未公開信息違規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31萬元。去年10月,光大保德信原投資總監許春茂因觸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10萬元。(見習記者吳昊)

熱詞:

  • 李旭利
  • 開庭地點
  • 長城基金
  • 施羅德基金
  • 開庭審理
  • 有期徒刑
  • 公開信息
  • 刑法修正案
  • 法院網
  •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