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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網3月28日消息:上海市教委昨天發佈《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辦法》,2012年度本市市屬普通高校安排在滬招生規模約5.2萬人,高考加分政策不做調整,延續2011年加分政策。
志願填報分兩次進行
2012年零志願(北京大學、清華大學),被列為提前批招生的本專科院校(含軍事、公安專科院校)專業志願,一本批次、二本批次、高職(專科)批次按往年志願填報方式進行填報。
藝術類本科專業,社會體育、體育教育、休閒體育本科專業,將分為兩個批次:第一批次為教育部在本市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在本市有一本批次招生計劃的院校和具有市級藝術類、體育類重點專業的院校;其他院校被列為第二批次。考生志願分兩次填報,第一次填報為考前填報本科志願(含軍事、公安類專科),填報時間為5月上中旬。第二次填報為考後填報高職(專科)志願(除公安、軍事類專科外),填報時間為7月下旬(本科專業錄取工作結束後)。
考試科目沒有“綜合”
上海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科目設置中取消“綜合能力測試”。考生須參加“3+1”的統一考試,總分滿分為600分。“3”指語文、數學、外語等3門科目。“1”,指相關課程科目,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及生命科學等6門課程中的1門。
2012年仍沿用往年方法進行分值調整工作,即在考試評分後,按文、理兩類分別對相關課程科目的成績進行調整,並以調整分計算“3+1”的總分。
外地高校投檔加分政策延續
市教委表示,本市2012年高考加分政策不作調整。今後,市教委從加分項目設置、分值確定、約束條件、監督管理、違規懲處等5個方面,對本市高考加分政策進行相應調整。調整後的政策從2011年秋季進入高中階段一年級的學生開始適用。
2012年,繼續實行對報考外省市高校的本市考生在投檔時由市教育考試院加20分向外省市高校投檔的政策(零志願的外省市高校和提前批、藝術體育類高校除外)。對在“徵求志願”後仍未完成招生計劃而又同意降分錄取的外省市本科招生高校,繼續實行降分投檔錄取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