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故宮大盜認為量刑過重上訴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9日 11: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惠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綜合報道記者獲悉,“故宮大盜”石柏魁的辯護律師昨天上午以“量刑過重”為由,向法院遞交上訴狀。其律師黃長勇接受採訪時表示,本案在事實方面還有兩點不清楚,法律方面則存在證據不足的問題。

  3月19日上午,震驚全國的故宮被盜案在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宣判。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3000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

  一審宣判後,黃長勇曾表示,因認為自己被判過重,石柏魁已經在上訴書上簽字,律師會在方便的時候遞交到法院。

  26日,黃長勇表示,當天上午已向法院遞交上訴狀,理由就是量刑過重。上訴狀認為,一審量刑過重,從事實和法律兩方面進行論證,爭取二審法院發回重審或改判。

  他認為,本案在事實方面有兩點不清楚,一點就是被盜展品真假未辨,價值不明;還有就是被盜展品和投保展品是不是一致,這一點仍存疑。

  在法律方面,則存在證據不足的問題。盜竊數額是構成盜竊罪的必要的構成條件,因為盜竊數額沒有權威認定,所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黃長勇説:“故宮並不是一個法律上規定的特殊的地方,展品也不是法律上的加重情節,不能構成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們認為(判決)太重了。”

  他還透露,大概一個月左右,被告人能得到二審的相關信息。自己只有會見的時候才能和當事人石柏魁進行溝通。因為上周進行了一次會見,所以現在不能和他溝通。(躍文)

熱詞:

  • 法院
  • 大盜
  • 上訴狀
  • 有期徒刑
  • 加重情節
  • 一審宣判
  • 證據不足
  • 二審
  • 盜竊罪
  • 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