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財政部通知:地方財政不得動用社保基金任意投資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9日 06: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時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財政部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地方財政部門不得動用社會保險基金結余進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地方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基金保值增值制度及運作機制,在確保基金支付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通知稱,2011年以來,財政部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了地方財政專戶清理整頓工作。在核查工作中,社保專戶管理暴露出一些問題,亟待進一步規範和解決。

  通知進一步明確社保專戶歸口管理後的職責劃分。財政國庫部門主要負責做好賬戶管理、資金管理和會計核算管理工作;財政社會保障部門主要負責做好預算指標下達、用款計劃審核、業務臺賬記錄、財務管理等工作。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計息和保值增值規定。財政部門要對開戶銀行提出分險種、按政策計息的要求,財政部門不得自行分配利息。

  地方各級財政社會保障部門要根據社會保險基金結余情況,在與有關部門協商的基礎上,提出可轉存定期存款或購買國家債券的基金結余數量和期限的建議;財政國庫部門要按照國家規定制定具體轉存定期存款、購買國家債券的操作方案,並按規定的程序實施。

  通知明確,地方財政部門不得動用基金結余進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地方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基金保值增值制度及運作機制,在確保基金支付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通知還規定,為確保各項社會保障資金專款專用,自1999年設立社保專戶以來,除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外,一些財政預算安排的補助資金也納入社保專戶管理。今後除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資金應當實行國庫集中支付,不得再通過社保專戶轉撥。

  (來源:證券時報)

熱詞:

  • 地方財政
  • 社保
  • 社保基金
  • 社會保險基金
  • 保值增值
  • 財政國庫
  • 定期存款
  • 國家債券
  • 轉存
  • 間接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