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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將大幅提高計生家庭獎扶標準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9日 06: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福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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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新聞網訊 省委、省政府2012年為民辦實事項目涉及到提高計生獎扶標準等計生惠民項目,特殊計劃生育家庭扶助金標準、獨生子女父母和生育2個女孩後節育農村夫婦一次性獎勵金標準都將大幅提高。為便於新舊政策的銜接,省人口計生委近日發出通知予以明確。

  在提高特殊計劃生育家庭扶助金標準方面,省政府要求將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補助標準從每人每月180元和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具體實施標準是,2012年前已列入特別扶助的,按原標準享受特別扶助金,不再予以增加,2012年起按新標準執行;2012年新增加人員按新標準400元執行。

  提高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標準方面,省政府要求將生育1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一次性獎勵金從500元提高到1000元。具體實施標準是,獨生子女在2012年1月1日之前出生,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婦,按原標準執行;獨生子女在2012年1月1日之後出生,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婦,按新標準(不低於1000元)執行。

  提高生育2個女孩後節育農村夫婦一次性獎勵金標準方面,省政府要求將農村夫婦生育2個女孩後節育的一次性獎勵金從800元提高到3000元。具體實施標準是,第二個女兒在2011年10月1日前出生,已落實絕育措施的夫婦,按原標準執行;第二個女兒在2011年10月1日後出生,已落實絕育措施的夫婦,按新標準(不低於3000元)執行。

  (福州日報記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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